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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瑞德:*ST瑞德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10-29财报-
*ST瑞德:*ST瑞德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666证券简称:*ST瑞德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99,327,556.86 -31.91 410,364,397.34 -9.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7,555,943.29 不适用 -537,520,319.78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3,450,823.19 不适用 -233,182,105.27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14,175,064.91 -51.7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 不适用 -0.44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 不适用 -0.44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变动幅度(%) 总资产 2,470,549,581.86 2,624,881,306.89 -5.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848,887,604.11 -311,367,284.33 不适用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924,572.38 9,285,620.33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 - 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债务重组损益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4,697,802.38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285,979,168.50 -318,274,276.56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减:所得税影响额 -43,701.23 -62,280.32 少数股东权益影 响额(税后) -6,822.75 14,919.66 合计 -284,105,120.10 -304,338,214.51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初至报告期末 不适用 主要由于财务费用、研发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年初至报告期末 不适用 日常经营性利润减少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报告期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_年初至报告期末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_年初至报告期末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 -51.72 主要由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同时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初至报告期末 不适用 主要由于期末净资产余额较2021年末净资产余额同比减少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年初至报告期末 不适用 主要由于本年度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增加所致 营业收入-本报告期 -31.91 主要由于本报告期4英寸蓝宝石晶棒、蓝宝石晶片销量同比下降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 不适用 主要由于本报告期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 不适用 主要由于本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本报告期 不适用 主要由于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较上一报告期同比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6,517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左洪波 境内自然人 232,271, 715 18.9 3 93,471,715 冻结 232,271,71 5 褚淑霞 境内自然人 155,722, 213 12.6 9 155,722,213 冻结 155,722,21 3 哈尔滨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79,910,8 00 6.51 0 未知 0 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 法人 33,883,6 83 2.76 33,883,683 未知 0 黑龙江省天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琪利翻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未知 14,760,0 64 1.20 0 未知 0 深圳市瑞盈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4,718,8 96 1.20 14,718,896 未知 0 鞠钱 境内自然人 14,120,3 40 1.15 0 未知 0 刘文丰 境内自然人 13,900,0 00 1.13 0 未知 0 张宏建 境内自然人 13,844,1 60 1.13 0 未知 0 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3,565,8 06 1.11 13,565,806 未知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左洪波 138,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8,800,000 哈尔滨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9,910,800 人民币普通股 79,910,800 黑龙江省天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琪利翻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14,760,064 人民币普通股 14,760,064 鞠钱 14,120,340 人民币普通股 14,120,340 刘文丰 13,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900,000 张宏建 13,844,160 人民币普通股 13,844,160 黑龙江省天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琪泉沿二号私募投资基金 8,840,532 人民币普通股 8,840,532 郑素清 5,237,900 人民币普通股 5,237,900 张胜敏 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 王贺文 4,830,280 人民币普通股 4,830,28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左洪波与褚淑霞系夫妻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公司未知晓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之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控股股东在2017年度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与债权人签订借款协议,后因控股股东个人原因,导致部分借款无法按时偿还,2018年4月开始,公司陆续接到相关法院起诉的通知,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还款(详见公告:临2019-003、临2019-005、临2019-024)。上述事项导致控股股东自2017年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本报告期末,资金占用余额(本金及利息)共计 35,757.15万元。 公司已将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同时计入其他应收款(左洪波)科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不定期问询并定期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送《催款函》,要求其尽快偿还所占用资金,并已取得签字回执。后续,公司将继续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采取追缴措施,要求控股股东尽快解决资金占用问题,保障投资者权益。 2、违规担保事项 公司存在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违规担保事项,涉及担保本金共计55,000万元。 1)浙江国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控股”)与杭州尊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尊渊”)分别通过杭州合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出资1.50亿元、0.75亿元认购了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计划2.25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未经过公司正常内部审批流程的情况下,以公司的名义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书面保证合同,涉及担保金额1.5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5)。 2019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6), 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浙01民终5340号《民事裁定书》(终审裁定), 判定杭州尊渊向国都控股支付投资本金及收益补差款人民币42,895,544.49元及违约金、诉讼费 等。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本金及违约金共计人民币7,762.25万元。上诉案件第一债务人为杭州尊渊,公司在与对方积极沟通,妥善处理以上事项,努力降低对 公司的不利影响。 2)2017年12月15日,上海新黄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黄浦公司”)与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信托”)签订《爱建耀莱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约定新黄浦公司作为委托人,爱建信托作为受托人,成立“爱建耀莱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资金为人民币1亿元,用于向北京耀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耀莱”)发放信托贷款,主合同期限为24个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未经过公司内部正常审批流程的情况下,以公司的名义与爱建信托签订《保证合同》,对爱建信托与北京耀莱签订的《爱建耀莱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北京耀莱在上述贷款期限届满时未履行还款义务,新黄浦公司提起诉讼,诉讼金额暂计到2020年6月28日,本金、利息等合计为168,289,146.66元。 2021年8月26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沪74民初1528号],一审判决公司不需承担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