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79证券简称:会稽山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270,515,952.42 15.72 815,061,639.61 1.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039,796.27 124.34 99,551,997.04 1.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3,111,938.95 46.15 87,359,403.23 -7.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48,690,808.64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150.00 0.21 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150.00 0.21 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1 增加0.31个百分点 2.73 减少0.14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4,355,061,170.28 4,480,824,564.34 -2.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3,639,118,957.41 3,628,546,103.99 0.29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公司股份17,896,591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五十六条规定:“计算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每股收益等相关指标时,发行在外的总股本以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的股本数为准。”公司现发行在外的总股本为497,36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17,896,591股后股本为479,463,409股。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7,578,613.3 7,682,330.1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225,529.99 8,390,816.47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6,757.45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债务重组损益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70,702.98 -2,019,233.5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减:所得税影响额 -448,100.05 -1,935,917.5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2,517.06 67,840.79 合计 8,927,857.32 12,192,593.81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其他款项较多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 124.34 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及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报告期) 46.15 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本报告期) 150.00 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及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本报告期) 150.00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2,937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 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4,000,000 32.97 0 冻结 164,000,000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02,000,000 20.51 0 无 0 绍兴市柯桥区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0,000,000 6.03 0 无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中证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2,999,700 0.60 0 无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中证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其他 1,688,200 0.34 0 无 0 留春晓 境内自然人 1,387,400 0.28 0 无 0 王涌 境内自然人 1,227,000 0.25 0 无 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016,500 0.20 0 无 0 邓惠根 境内自然人 730,000 0.15 0 无 0 李文娟 境内自然人 690,500 0.14 0 无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164,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4,000,000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2,000,000 绍兴市柯桥区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中证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999,700 人民币普通股 2,999,7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中证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1,688,200 人民币普通股 1,688,200 留春晓 1,387,400 人民币普通股 1,387,400 王涌 1,227,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27,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016,500 人民币普通股 1,016,500 邓惠根 7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30,000 李文娟 690,500 人民币普通股 690,5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精功集团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为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截至报告期末,留春晓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387,40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524,300股;邓根慧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730,00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30,000股。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悉其他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17,896,5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本报告期内,公司回购专户所持股数无变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2021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稽山)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2678号)。该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天健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四)2所述,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会稽山公司164,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97%,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已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已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申请依法进入重整程序(以下简称精功集团重整事项),截至审计报告日重整程序尚未完成,未来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之附件《第五十二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相关规定,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对上一年度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展情况作如下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仍处于重整程序中。2019年9月17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对精功集团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根据法律程序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2019年11月6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精功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于2019年11月2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继续债务人营业的报告》《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等7项议案。2020年3月12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裁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时止。2020年8月14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 ([2019]浙0603破23号之二),裁定对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绍兴众富控股有 限公司、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绍兴精诚物流有限公司、绍兴紫薇化纤有限公司、绍兴远征化纤有限公司、绍兴柯城轻纺原料有限公司、绍兴精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精功集团等九公司”)进行合并重整。2021年7月30日,精功集团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预招募公告》。2021年9月30日,精功集团管理人发布了《关于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预招募进展情况的公告》。2022年4月15日,精功集团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2022年5月16日,精功集团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情况的公告》,正式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共1名,为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信)。2022年5月25日,精功集团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情况的公告》,管理人收到了中建信缴纳的竞选保证金及密封的重整投资人竞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