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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凌医药2022中期报告

2022-09-29港股财报听***
泰凌医药2022中期报告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2022 中期报告 目录 2 公司资料 3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11 企业管治及其他资料 16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损益表 17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其他全面收益表 18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状况表 20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权益变动表 21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现金流量表 22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附注 公司资料 董事会及委员会 执行董事 吴铁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钱余女士 吴为忠先生(于2022年8月24日辞任) 非执行董事 钱唯博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余梓山先生 赵玉彪博士潘飞先生 审核委员会 潘飞先生(主席)余梓山先生 赵玉彪博士 薪酬委员会 余梓山先生(主席)吴铁先生 赵玉彪博士 提名委员会 吴铁先生(主席)余梓山先生 赵玉彪博士 法定代表 吴铁先生 彭永康先生 公司秘书 彭永康先生 核数师 国富浩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有关香港法律的法律顾问 君合律师事务所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上环 威灵顿街198号威灵顿大厦28楼 中国主要营业地点及总部 中国苏州市 苏州工业园区华凌街1号 注册办事处 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 POBox2681 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开曼群岛股份过户登记总处 ConyersTrustCompany(Cayman)Limited 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POBox2681 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 投资者关系联络 电话:(852)28081606 传真:(852)25089459 电邮:ir@ntpharma.com 公司网址 http://www.ntpharma.com 股份代号 1011 2 中国泰凌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报告2022 业务回顾 泰凌医药是一间集研究与开发(“研发”)、生产、销售自有品牌药品为一体的科技制药公司,其药品覆盖中枢神经系统(“中枢神经系统”)、骨科、肿瘤及血液等治疗领域。泰凌医药拥有国家一类新药及多个自有仿制药;本集团 透过其附属公司进行药品生产;本集团拥有多家销售及分销公司,以及销售及研发专业人员;其销售网络遍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本集团的中枢神经系统领域的主要产品为舒思(通用名:富马酸奎硫平片),是本集团首个自主研发、生产、销售的产品。舒思主要用作治疗精神分裂症和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是非典型抗精神病的一线用药。舒思自2003年上市销售逾十五年,已拥有强大的品牌效应,得到临床医生和市场的广泛认可。 充满挑战的经济状况及监管改变的加速实施,进一步加剧医药行业各方面的竞争,为本集团的业绩带来巨大的压力。于2022年上半年,本集团仍然致力专注调整及重组销售模式、严格控制成本及改善其财务状况。本集团于回顾期间的整体收益增加约人民币9.3百万元至约人民币120.5百万元,相比2021年同期则约为人民币111.2百万元。于回顾期间,经营溢利减少约人民币20.7百万元至约人民币7.6百万元,相比2021年同期的经营溢利则为人民币28.3百万元。本集团于回顾期间录得亏损净额约人民币28.2百万元,相比2021年同期的亏损净额则约为人民币3.6百万元。 展望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爆发,对经济造成重大影响。尽管中国经济增长面临巨大的下行压力,受 益于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及政府加大对医药行业的投资,医药行业仍能保持增长势头,并朝着高品质、创新驱动的方向发展。 面对全球经济放缓以及国内不利因素,中国政府出台强有力的财政及货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涉税支持及消费券),支持企业,刺激内需,维持就业,以期渡过难关。 管理层将继续努力采取灵活的策略应对市场变化,并在控制运营成本方面保持审慎,以提高运营效率,提高本集团的财务灵活性。具体而言,本集团将提高自有产品的营运效率,并致力于在未来开发新的产品及服务范围,已于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8月23日之公告中披露。 3 中国泰凌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报告2022 财务回顾 收益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2年 人民币千元 % 2021年 人民币千元 % %变动 自有产品生产及销售舒思 108,539 90.1 92,441 83.1 17.4 卓澳 1,726 1.4 8,175 7.3 (78.9) 其他 10,236 8.5 10,617 9.6 (3.6) 总计 120,501 100.0 111,233 100.0 8.3 自有产品生产及销售的收益增加约人民币9.3百万元至约人民币120.5百万元,相比2021年同期则约为人民币 111.2百万元。自有产品生产及销售的收益录得增加,主要由于回顾期间内对自有产品舒思的正面影响。 销售成本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销售成本增加约人民币6.0百万元至约人民币45.6百万元,相比2021年同期则约为人民币39.6百万元。销售成本增加主要原因是回顾期间内舒思的销售增加。 毛利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2年 毛利 人民币千元 2022年 毛利率 % 2021年 毛利 人民币千元 2021年 毛利率 % %变动 自有产品生产及销售舒思 75,132 69.2 66,804 72.3 12.5 卓澳 530 30.7 4,614 56.4 (88.5) 其他 (791) (7.7) 243 2.3 (425.5) 总计 74,871 62.1 71,661 64.4 4.5 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毛利增加约人民币3.2百万元至约人民币74.9百万元,相比2021年同期则约为人民币71.7百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毛利率减少2.3个百分点至62.1%,相比2021年同期则为64.4%。毛利率的降低主要是由于期内整体生产成本增加及售出若干具毛损的产品。 4 中国泰凌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报告2022 可呈报分部经营业绩 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可呈报分部录得经营溢利约人民币5.5百万元,相比2021年同期则约为亏损人民币2.9百万元。 融资成本 本集团的融资成本包括银行及其他借贷的利息及银行费用。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融资成本增加约人民币3.0百万元或9.3%至约人民币34.9百万元,相比2021年同期则为人民币31.9百万元。融资成本上升主要由于融资利率较2021年同期增加。 税项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所得税开支约为人民币0.9百万元(2021年:无)。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约为人民币28.2百万元(2021年:人民币2.7百万元)。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库务政策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维持持续经营能力,有助本集团进行适当的产品定价并以合理成本取得融资,继续为本公司股东提供回报及为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福利。本集团积极定期检讨及管理资本结构,并经考虑经济状况变动、日后资金需求、当前及预期的盈利能力及营运现金流量、预期资本开支及预期策略投资机会而作出调整。本集团密切监控其负债对资产比率(即借款总额除以资产总值)。 外汇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货币风险主要来自本集团的香港及中国附属公司的销售活动及以港元计值的若干银行存款及银行贷款。本集团录得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汇兑收益净额为人民币5,000元,而于2021年同期,本集团汇兑亏损净额约为人民币17,000元。目前,本集团并无采用任何金融工具对冲外汇风险。 5 中国泰凌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报告2022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来自银行贷款、无抵押债券及银行结余。浮息借款令本集团承受现金流利率风险。目前,本集团并无采用任何金融工具对冲利率风险。 于2022年 6月30日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于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债务总额减:定期存款、已抵押银行存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26,261)– (832,110)9,443 债务净额 (826,261) (822,667) 本集团借贷之还款期如下: 于2022年 6月30日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于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偿还:-一年内或按要求-一年后但于两年内 614,251211,334 616,825213,290 825,585 830,115 本集团于中国的银行借贷于2022年6月30日约为人民币369.4百万元(2021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369.4百万元),固定利率为每年4.35%至6.52%。 于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之其他借贷总额约为人民币456.1百万元(2021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460.7百万元),固定利率为每年6.0%至24.0%。 6 中国泰凌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报告2022 负债对资产比率 本集团密切监察其负债对资产比率以优化其资本结构,以确保本集团的偿付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 于2022年 6月30日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于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债务总额总资产负债对资产比率 826,261963,11785.8% 832,110955,36087.1% 本集团资产抵押 于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若干银行融资由本集团约人民币237.4百万元(2021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252.1百万元)的资产作抵押。 资本承担 于2022年 6月30日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于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千元 (经审核) 已订约但未拨备-于联营公司之投资 20,000 20,000 于2022年6月30日及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于应付不可解除经营租赁项下并无日后最低租赁付款。 7 中国泰凌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报告2022 持有重大投资 除投资其附属公司外,本集团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并未于任何其他公司之股权当中持有任何重大投资。 重大收购及出售事项 除上述所披露者外,于回顾期间,本集团并无任何其他重大收购或出售事项。 重大投资及资本资产之未来计划 于2022年6月21日,被许可方(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与许可方订立许可及合作协议,许可方有条件同意不可撤销地授予被许可方许可,于地区(即中国、香港、澳门、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及泰国)将该技术商业化的独家永久许可。该技术为单克隆抗体(即Orticumab),目前处于临床试验II期。本公司已于2022年6月21日向公众公布一项非常重大收购事项,并于2022年8月23日刊载有关是次交易的通函。更多详情,请参阅披露易网站的已刊发资料。 或有负债 未决诉讼 (i)于2021年1月5日,一名客户(作为原告)就逾期推广服务费人民币24,455,000元及相关费用人民币12,000元(合计约人民币24,467,000元)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法院”)提起针对附属公司(作为被告)的法律诉讼。 于2021年9月9日,本集团接获法院判决书,裁定被告须支付索赔责任约人民币24,467,000元连同就此产生的利息及相关诉讼费用。 (ii)于2021年8月24日,联营公司泰州医药城盈泰医药有限公司(作为原告)针对本集团全资附属公司泰凌(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泰凌生物制药江苏有限公司及苏州第壹制药有限公司(统称为被告)发出传票令。原告申索未偿付推广服务费及应计利息总金额约人民币68,231,000元。本集团已委任专门法律顾问为其诉讼权益行事。 于2021年9月27日,本集团收到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被告须支付约人民币63,700,000元以及相关费用人民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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