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898公司简称:中煤能源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王树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伟立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2022年不进行中期利润分配,无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有关章节详细说明了公司面临的宏观经济波动、产品价格波动、安全生产、项目投资、环境保护、成本上升、汇率风险,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董事长致辞8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五节公司治理25 第六节环境与社会责任28 第七节重要事项34 第八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2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5 第十节财务报告52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本公司董事长签名并由公司盖章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文本载有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责任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由公司盖章的会计报表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在联交所网站发布的2022年中期业绩公告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本集团、本公司、公司、中煤能源 指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除文内另有所指,亦包括其所有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指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包括所有执行、非执行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 监事 指 本公司监事 中煤集团 指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平朔集团 指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能源公司 指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平朔发展公司 指 中煤平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资源发展公司 指 中煤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 华昱公司 指 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原中煤集团山西金海洋能源有限公司 中煤陕西公司 指 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中煤远兴公司 指 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鄂能化公司 指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蒙大公司 指 内蒙古中煤蒙大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中天合创公司 指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公司 指 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焦煤集团 指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银河鸿泰公司 指 鄂尔多斯市银河鸿泰煤电有限公司 伊化矿业 指 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蒙大矿业 指 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东坡煤矿 指 山西中煤东坡煤业有限公司东坡煤矿 唐山沟煤矿 指 山西中新唐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唐山沟煤矿 大海则煤矿 指 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大海则煤矿 王家岭煤矿 指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岭煤矿 东露天煤矿 指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东露天煤矿 里必煤矿 指 中煤华晋集团晋城能源有限公司里必煤矿 新疆106煤矿 指 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106煤矿 安太堡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指 中煤平朔安太堡热电有限公司安太堡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指本公司于2006年8月18日创立大会通过的、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经不时修订补充的公司章程 A股 指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中国境内投资者发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1.00元的境外上市外资股,以港币认购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 股份 指 本公司普通股,包括A股及H股 股东 指 本公司股东,包括A股持有人及H股持有人 上交所网站 指 www.sse.com.cn 联交所网站 指 www.hkexnews.hk 公司网站 指 www.chinacoalenergy.com 元 指 人民币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中煤能源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 ChinaCoalEnergyCompany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ChinaCoalEnerg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树东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姜群 冯建华 联系地址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 (8610)-82236028 (8610)-82236028 传真 (8610)-82256484 (8610)-82256484 电子信箱 IRD@chinacoal.com IRD@chinacoal.com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 公司办公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120 公司网址 http://www.chinacoalenergy.com 电子信箱 IRD@chinacoal.com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煤能源 601898 - H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煤能源 01898 -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签字会计师姓名 钟丽、解彦峰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 名称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 香港鰂鱼涌英皇道979号太古坊一座27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韦少雄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营业收入 118,038,729 102,179,485 98,719,897 1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376,767 7,615,078 7,585,981 7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3,313,762 7,552,773 7,539,485 7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22,182 20,531,952 20,410,496 -2.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4,903,101 114,345,615 113,786,250 9.2 总资产 333,041,260 322,610,395 321,738,497 3.2 注:1.对公司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事项,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对上年同期和上年度末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2.根据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 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公司对上年同期和上年度末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1 0.57 0.57 77.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1 0.57 0.57 7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0 0.57 0.57 7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00 7.18 7.23 增加3.8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95 7.12 7.18 增加3.83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数 上期数 (经重述) 期末数 期初数 (经重述) 按中国会计准则 13,376,767 7,615,078 124,903,101 114,345,615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1)专项储备及相关递延税调整 1,150,815 956,859 -65,053 -62,332 (2)股权分置流通权调整 - - -155,259 -155,259 (3)政府补助调整 1,855 1,855 -16,695 -18,550 按国际会计准则 14,529,437 8,573,792 124,666,094 114,109,474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专项储备及相关递延税调整:专项储备包括维简费、安全费、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公司计提专项储备时,计入生产成本及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对属于费用性质的支出于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对属于资本性的支出于完工时转入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全额确认累计折旧,相关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计提专项储备作为未分配利润拨备处理,相关支出在发生时予以确认,并相应将专项储备转回未分配利润。 (2)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非流通股股东由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在资产负债表上记录在长期股权投资中;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作为让予少数股东的利益直接减少股东权益。 (3)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属于政府资本性投入的财政拨款,计入“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上述财政拨款视为政府补助处理。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16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11,002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99 -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损益 3,49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516 - 减:所得税影响额 31,06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162 - 合计 63,005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