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披露日期:2022年8月26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相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晨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丽琴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发展陈述,属于计划性事项,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公司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相应内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47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8 第六节重要事项51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5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60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61 第十节财务报告63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吴相君先生签名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2、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吴相君先生、财务负责人李晨光先生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人员)蔡丽琴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 指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岭医药科技 指 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OTC 指 非处方药。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GMP 指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FDA 指 FoodandDrugAdministration,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ANDA 指 AbbrevitiveNewDrugApplication,简略新药申请,根据美国《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专利期过后的通用名药均按此程序申请上市 CDE 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审计机构 指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 指 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以岭药业 股票代码 002603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以岭药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IJIAZHUANGYILINGPHARMACEUTICAL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YILINGPHARMACEUTICA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吴相君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瑞 王华 联系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山大街238号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山大街238号 电话 0311-85901311 0311-85901311 传真 0311-85901311 0311-85901311 电子信箱 002603@yiling.cn 002603@yiling.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1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566,265,470.70 5,896,092,027.92 -5.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48,572,809.36 964,116,590.98 8.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050,410,454.46 929,264,906.00 13.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433,299,277.92 -290,695,931.91 593.0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276 0.5771 8.7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276 0.5771 8.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93% 10.26% 0.6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4,384,014,047.47 12,904,842,340.24 11.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617,569,878.55 9,069,131,675.67 6.05%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584,875.1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8,804,789.0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543,548.4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2,765,683.98 减:所得税影响额 -2,001,966.9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62,609.55 合计 -1,837,645.1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身心健康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刚性需求,是典型的弱周期行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龄化加速,医疗保健需求不断增长,医药行业越来越受到公众及政府的关注,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未来发展的总体趋势非常明确,人口老龄化、城市化、健康意识的增强以及慢病患病率的不断扩大促使医药需求持续增长,医疗卫生支出占比仍有提升空间。 随着“健康中国行动”的深入推进及人民群众健康观念的不断转变,国家持续加大医药产业的投入,优化药品审评审批程序,我国生物医药产业持续蓬勃发展,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医药行业规模不断壮大。中医药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瑰宝,是具有悠久历史传承的医药学体系。当前,我国正在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党中央把中医药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中医药改革发展,引领中医药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医药行业政策频频出台,持续迎来政策利好。2022年上半年,国家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三医”领域高质量发展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国家工信部、发改委、医保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基于“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果及“十四五”时期我 国医药工业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对医药行业规模效益、创新驱动、产业链供应链、药品及设备供应、制造水平、国际化发展等方面提出明确目标;创新方面明确“十四五”期间全行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0%以上,同时强化关键技术攻关推动企业围绕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开展创新研发;强调中医药创新重要性,推进中药守正创新,开发与中药临床定位相适应、体现其作用特点和优势的中药新药,完善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促进企业合理布局研发管线。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医药行业维 持创新、医保基金高效使用并加强监管的主基调不变,对药品疫苗、医疗服务等行业发展提出要求,强调支持中医药振兴发展,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国务院发布《“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其中设置了15项主要发展指标,体现了“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发展思路,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主要任务涵盖了中医药发展的全产业链:加强中药资 源保护、道地药材生产管理、改革完善中药注册管理、加强中药安全监管、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推进中医药领域综合改革,实施中医药开放发展工程加快国际化发展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明确“十四 五”时期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系统性规划布局,要求围绕“共建共享、全面建设”的战略主题,突出健康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坚持以基层为重点,推动资源下沉,密切上下协作,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总体来看,中医药行业持续迎来政策利好,在优化行业结构的同时,加快传承创新,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中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专利创新中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开展的创新中药研发的同时,公司积极布局化生药和健康产业,构建了专利中药、化生药、健康产业协同发展、相互促进的医药健康产业格局。 在专利中药板块,公司形成了独具优势的以络病理论指导临床重大疾病治疗研究,络病理论创新带动专利新药研发的科技核心竞争力,遵循“以临床实践为基础,以理论假说为指导,以治疗方药为依托,以临床疗效为标准”的创新中药研发模式,开展复方中药、组分中药、单体中药多渠道研发,建立了具 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研发体系,科技创新能力居中药行业前列。公司围绕心脑血管病、糖尿病、呼吸、肿瘤、神经、泌尿发病率高、市场用药量大的六大类疾病,开发系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中药,在医药行业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产品布局优势。公司目前拥有专利新药13个,已形成较为丰富的产品群, 其中心脑血管和感冒呼吸系统疾病用药领域已经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凭借强大的科研实力,公司多次承担国家及省部级科研计划项目,先后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国家技 术发明二等奖1项及省部级科技奖励20余项,获授权发明专利近四百项。 在化生药板块,公司从人才储备、技术深化、经验积累、资源成长等多角度出发,制定了“转移加工切入—仿制药国际国内双注册—专利新药研发生产销售”齐步走的发展战略,已经建立了化药研发平台、国际标准生产平台和海外销售网络,培养了一支国际化的高水平的研发、生产、营销及质量管理团队。公司在石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