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披露日期:2023年8月29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相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晨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丽琴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发展陈述,属于计划性事项,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公司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相应内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53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4 第六节重要事项57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1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6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66 第十节财务报告67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吴相君先生签名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2、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吴相君先生、财务负责人李晨光先生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人员)蔡丽琴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 指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岭医药科技 指 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OTC 指 非处方药。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GMP 指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FDA 指 FoodandDrugAdministration,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ANDA 指 AbbrevitiveNewDrugApplication,简略新药申请,根据美国《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专利期过后的通用名药均按此程序申请上市 CDE 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审计机构 指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以岭药业 股票代码 002603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以岭药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IJIAZHUANGYILINGPHARMACEUTICAL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YILINGPHARMACEUTICA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吴相君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瑞 王华 联系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山大街238号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山大街238号 电话 0311-85901311 0311-85901311 传真 0311-85901311 0311-85901311 电子信箱 002603@yiling.cn 002603@yiling.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790,561,553.22 5,566,265,470.70 21.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06,021,016.98 1,048,572,809.36 53.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540,608,040.88 1,050,410,454.46 46.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80,537,848.22 1,433,299,277.92 -52.5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613 0.6276 53.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613 0.6276 53.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85% 10.93% 2.9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8,153,598,541.74 16,336,112,689.27 11.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1,703,879,453.18 10,932,217,365.93 7.06%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53,311.2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9,585,112.8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39,825,829.9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478,754.38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249,761.4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2,762.15 合计 65,412,976.1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人身心健康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刚性需求。同时,医药产业具有高技术、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长周期等特征,是典型的弱周期行业。 中医药学包含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健康养生理念及实践经验,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和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有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党中央把中医药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中医药改革发展。 国家大力鼓励医药行业发展,不断出台医药产业政策与配套措施,逐步推动医药行业朝着高质量、创新方向发展。中医药行业在近年来同样有多项重要文件出台,中医药鼓励政策纷纷落地,对行业景气度上行产生显著正面影响。报告期内,中医药行业相继出台多项文件:2023年2月1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进一步落实加快推进完善“三结合”中药审评证据体系,加速中药创新药的研发审评上市,促进产业升级和供给侧改革;2023年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 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对《“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进行再统筹细化,并以8项重大工 程、26项建设任务的形式确定归口单位、压实各方责任、细化配套措施,具有强落地性。明确到2025年,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成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把乡村医疗卫生工作摆在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以基层为重点,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驱动,加快县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4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的通知》,要求以县级中医医院为重点,全面加强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特别是填补脱贫县和原深度贫困地区空白,将有效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可及性。2023年3月15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要求,激励引导地方真抓实干,积极谋划推动中医药发展,财政部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发布《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的通知》,5月26日,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根据竞争性评审结果,拟将15个项目确定为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本次试点项目正是 《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中第九大工程第26项建设任务——医保、医疗、医药联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点建设的落地。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医疗保健意识日益增强,加之人口老龄化加剧,人们对预防胜于治疗、未病先防和既病防变的健康意识提升,具有“治未病”独特优势的中医药更是迎来发展良机和新的发展机遇,总体来看,中医药行业持续迎来政策利好,在深化行业改革、优化行业结构、规范行业健康发展的同时,传承、创新并举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专利创新中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开展创新中药研发的同时,公司积极布局化生药和健康产业,构建了专利中药、化生药、健康产业协同发展、相互促进的医药健康产业格局。 1、在专利中药板块,公司形成了独具优势的以络病理论指导临床重大疾病治疗研究,络病理论创新带动专利新药研发的科技核心竞争力,遵循“以临床实践为基础,以理论假说为指导,以治疗方药为依托,以临床疗效为标准”的创新中药研发模式,开展复方中药、组分中药、单体中药多渠道研发,建立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研发体系,科技创新能力居中药行业前列。公司围绕心脑血管病、内分泌、呼吸、肿瘤、神经、泌尿发病率高、市场用药量大的六大类疾病,开发系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中药,在医药行业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产品布局优势。公司目前拥有专利新药13个,已形成较为丰富的产品群,其中心脑血管和感冒呼吸系统疾病用药领域已经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凭借强大的科研实力,公司多次承担国家及省部级科研计划项目,先后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 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及省部级科技奖励20余项,获中药发明专利三百余项。 2、在化生药板块,公司从人才储备、技术深化、经验积累、资源成长等多角度出发,制定了“转移加工切入—仿制药国际国内双注册—专利新药研发生产销售”齐步走的发展战略,已经建立了化药研发平台、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