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创新能力的三个维度 ——当前经济与政策思考 证券研究报告/宏观策略专题报告2022年08月23日 分析师:杨畅 执业证书编号:S0740519090004电话:021-20315708 Email:yangchang@r.qlzq.com.cn 相关报告 投资要点 经济数据与金融数据偏弱,尤其是房地产相关数据偏弱; 但住房销售面积与新能源车(纯电)销量呈现“剪刀差”; 既反映了居民购买力的韧性,也反映了创新能力的提升; “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在企业层面如何观察创新能力,或许有三个维度:维度之一:在制造层面,有否充分结合产业基础 维度之二:在市场层面,是否充分打开国际市场维度之三:在价格层面,能否充分规避被动降价 风险提示事件:1、政策变动风险。2、疫情变化超预期风险。 内容目录 1.观察创新能力的三个维度.-3- 2.风险提示.........................................................................................................-9- 图表目录 图表1:房地产销售面积与新能源车销售数量的差别.........................................-3-图表2:主要国家制造业增加值指数对比(以1997年为基期100).................-4-图表3:工业增加值与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指数对比(以2014年为基期100)-4-图表4: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金额占出口总额的比重.............................................-5- 图表5:能够打开国际市场的行业梳理(根据HS分类)..................................-6- 图表6:剔除价格因素之后的医疗保健支出当季同比增.....................................-7- 图表7:7大类商品对出口金额的量价拆解(以2006年为基期,截至2021年)-8- 1.观察创新能力的三个维度 住房销售面积与新能源车(纯电)销量的差异,既反映了居民购买力的韧性,也反映了创新能力的提升。7月与房地产相关数据的表现均呈现出一定的压力,例如金融数据中的居民中长期贷款、经济数据中的住房销售面积。但在房地产市场走弱的同时,部分新兴产业仍然表现出较高的景气度,典型代表例如新能源车。出于数据完整性的考虑,以2018年下半年住宅销售面积与新能源车(纯电)销量的半年均值为观察基准,观察4年以来的销量表现,可以发现很明显的是,二者销量呈现出明显的剪刀差。在住房销售面积逐步走低,并且低于观察基期的背景下,新能源车销量的表现是极为突出的。由于汽车相关产业也属于可选消费品的大类,因此新能源车强劲的销量,在一定程度上或表明了居民购买力仍有韧性。另一方面,由于新能源车作为一种创新产品,也反映了近年来创新能力提升后,经济的生机与活力。 图表1:房地产销售面积与新能源车销售数量的差别 来源:WIND、中泰证券研究所 8月16日出版的第16期《求是》杂志发表了重要文章《全党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要求“扎扎实实贯彻新发展理念”,党的十八届�中全会明确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其中第一条就是“创新”,“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在企业层面如何体现创新能力,或许有三个观察维度: 维度之一:在制造层面,有否充分结合产业基础。创新的目标,既包括理论的提升,也需要努力提升我国产业水平和实力,推动我国从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制造强国转变。在推动过程中,就需要充分结合制造业的优势基础和条件。中国现阶段最明显的优势,就是已经形成了全球领先的制造业的体量优势,以1997年为基期100,根据各个国家公布的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速计算出的制造业增加值指数,截至2020年欧盟为138.1,日本为114.2,美国为157.3,德国为133.5,中国(工业增加值口径)为712.3,也就是说利用24年的时间,中国制造业的体量已 经扩张超过7倍,远远超过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体量增长。 图表2:主要国家制造业增加值指数对比(以1997年为基期100) 来源:WIND、中泰证券研究所 体量增长的同时,结构也不断完善,按照国民经济统计分类,我国制造业有31个大类、179个中类和609个小类,是全球产业门类最齐全、产业体系最完整的制造业,为重塑新产业链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良好的产业基础。有庞大的体量,叠加完整的产业体系,为创新能力的提升奠定了基础。以2014年为基期100,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工业增加值与高技术增加值同比增速计算,工业增加值在8年间合计增长约56.9%,同时期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了132.2%,也体现了创新发展的实际效果。在这种背景下,观察企业创新的一个视角,就比较清晰了。企业创新是停留在简单模式创新的层面,还是真正能够创造实际价值,就体现在一方面能否依托中国制造业已经形成的总量优势和产业体系完整性,另一方面在于能否为中国制造业的质量提供支撑。 图表3:工业增加值与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指数对比(以2014年为基期100) 来源:WIND、中泰证券研究所 维度之二:在市场层面,是否充分打开国际市场。总的来看,根据海关统计口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金额在出口总额中的占比,呈现出了高位稳定的特点,大致可以分成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0年到2009年, 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比逐步攀升;第二阶段是2010年以来,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比保持在30%的高位。由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金额仍然是总额指标,很难观察到细分结构的变化,我们需要进一步下沉,通过出口商品HS分类进行结构性刻画。 图表4: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金额占出口总额的比重 来源:WIND、中泰证券研究所 在HS分类22个一级大类中做三次筛选:第一,以2020年为例,22个一级大类出口金额占出口总额的比重超过1%的,一共有13个大类;第二,根据数据的完整性,以2006年为基期,2006年22个大类出口总额约为9689亿美元,2020年为2.59万亿美元,增幅为167.3%,在13个占比超过1%的大类中,共有7个大类,增幅超过167.3%;第三, 7个大类共涉及到34个二级目录,在34个二级目录中,有23个二级目录增幅超过167.3%。也就是说,在HS分类中98个二级目录中,约1/4能够取得超过整体的表现。 也就是说,约1/4的行业,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打开国际市场的效果,并且对出口总额产生了较大的带动作用。这些行业集中在: (1)植物产品: 06章活植物;茎、根;插花、簇叶 08章食用水果及坚果;甜瓜或柑桔属水果的果皮 09章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 11章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等;面筋 13章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 14章编结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 (2)化工 29章有机化学品 30章药品 31章肥料 33章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 34章洗涤剂、润滑剂、人造蜡、塑型膏等 35章蛋白类物质;改性淀粉;胶;酶 38章杂项化学产品 (3)塑料橡胶 39章塑料及其制品 40章橡胶及其制品 (4)材料制品、陶瓷玻璃 68章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 69章陶瓷产品 70章玻璃及其制品 (5)机电产品 85章电机、电气、音像设备及其零附件 (6)运输设备 87章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 (7)杂项制品 94章家具;寝具等;灯具;活动房 95章玩具、游戏品、运动用品及其零件、附件 96章杂项制品 图表5:能够打开国际市场的行业梳理(根据HS分类) 来源:WIND、中泰证券研究所 维度之三:在价格层面,能否充分规避被动降价。一般来讲,伴随着商品数量的增多,往往都会面临价格的压力,而能否规避掉被动降价压力的重要方面,在于是否具备真正的创新。在国内市场,其实已经有用来 衡量的标尺,例如医保的带量采购,从2014年开始,居民在医疗保健上的支出占比逐步提高,似乎是居民在“健康”上的支出提升,但其实是“被动提升”,居民支出是价格上涨推动的结果,而不是实际需求量的增长。尤其是在2014-2018年,价格上涨甚至压制了实际需求量的增长。因此,2018年成立国家医保局,针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开展带量采购,对于压低药品价格、平衡医保基金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换个角度,对企业而言,自身产品是否存在真正的创新,进而具备脱离医保支付体系的能力,成为衡量未来盈利空间和持续性的重要考量。 图表6:剔除价格因素之后的医疗保健支出当季同比增 来源:WIND、中泰证券研究所 带量采购不仅是在医药领域,也不仅在国内市场,在国际市场上也存在类似的现象。出口占比较高且出口增速较高的7个大类商品,共涉及到 34个二级目录,针对34个二级目录自2006年以来的出口金额涨幅进行“量价拆解”,数量贡献更大(出口价格涨幅小于出口数量涨幅)的二级目录共有25个,只有9个行业价格贡献更大(出口价格涨幅大于出 口数量涨幅),也就说,在长达15年的时间内,绝大多数二级目录相关行业,对于有效规避被动降价的能力,还是偏弱的。这或许也有可能成为,未来观察企业创新能力能否在国际层面实现的重要标尺。 图表7:7大类商品对出口金额的量价拆解(以2006年为基期,截至2021年) 来源:WIND、中泰证券研究所 2.风险提示 1、政策变动风险。2、疫情变化超预期风险。 评级 说明 股票评级 买入 预期未来6~12个月内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5%以上 增持 预期未来6~12个月内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5%~15%之间 持有 预期未来6~12个月内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5%之间 减持 预期未来6~12个月内相对同期基准指数跌幅在10%以上 行业评级 增持 预期未来6~12个月内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以上 中性 预期未来6~12个月内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10%之间 减持 预期未来6~12个月内对同期基准指数跌幅在10%以上 备注: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的6~12个月内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相对同期基准指数的相对市场表现。其中A股市场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摩根士丹利中国指数为基准,美股市场以标普500指数或纳斯达克综合指数为基准(另有说明的除外)。 投资评级说明: 重要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 本报告基于本公司及其研究人员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或实地调研资料,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力求独立、客观和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但本公司及其研究人员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且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可能会随时调整。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信息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本公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本报告中所指的投资及服务可能不适合个别客户,不构成客户私人咨询建议。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 投资者应注意,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本公司的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并可能为这些公司正在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和金融产品等各种金融服务。本公司及其本公司的关联机构或个人可能在本报告公开发布之前已经使用或了解其中的信息。 本报告版权归“中泰证券股份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