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年03月 1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赵前方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兴海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翠霞女士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公司在本报告“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9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12 第五节重要事项28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2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7 第八节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48 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49 第十节公司治理56 第十一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62 第十二节财务报告63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目录151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母公司/本企业 指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宏桥 指 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宏程铝业 指 邹平县宏程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鸿博铝业 指 滨州鸿博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宏卓铝业 指 邹平宏卓铝业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宏创控股 股票代码 002379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宏创控股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andongHongchuangAluminumIndustryHoldingCompany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HongChuang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赵前方先生 注册地址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经济开发区兴业四路南100米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56500 办公地址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经济开发区新博路以东、三号干渠桥以北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56500 公司网址 www.hongchuangholding.com 电子信箱 stock@hongchuangholding.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肖萧 联系地址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经济开发区新博路以东、三号干渠桥以北 电话 0543-2161727 传真 0543-2161727 电子信箱 stock@hongchuangholding.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91371600724984340K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公司原控股股东于荣强先生将其持有的261,096,605股公司股份转让给山 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宏桥”),并于2016年5月16日与中国宏桥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1378.HK)控制的全资子公司之孙公司山东宏桥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2016年7月1日,于荣强先生与山东宏桥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2017年1月19日,于荣强先生与山东宏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261,096,605股公司股份转让给山东宏桥,占总股本比例28.18%。根据以上协议安排,于2017年4月21日完成了过户登记,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后,公司控股股东由于荣强先生变更为山东宏桥。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钟本庆先生、赵衍刚先生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0年 2019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年 营业收入(元) 2,367,054,171.66 2,878,271,808.86 -17.76% 1,517,668,591.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4,996,143.50 324,583,753.48 -150.83% 8,650,542.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70,043,393.47 -54,014,326.03 -214.81% 5,059,608.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8,991,905.56 -112,505,234.90 152.43% 20,331,216.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81 0.3504 -150.83% 0.009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81 0.3504 -150.83% 0.009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98% 22.86% -33.84% 0.69% 2020年末 2019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8年末 总资产(元) 2,292,918,121.53 2,465,672,377.71 -7.01% 1,415,595,974.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419,515,176.36 1,584,511,319.86 -10.41% 1,255,769,058.99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项目 2020年 2019年 备注 营业收入(元) 2,367,054,171.66 2,878,271,808.86 0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16,422,622.83 458,077,326.12 与主营业务无关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2,350,631,548.83 2,420,194,482.74 0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525,786,470.85 570,489,080.76 644,350,937.55 626,427,682.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1,255,222.46 -15,931,761.66 -21,783,223.97 -66,025,935.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1,713,309.69 -17,566,871.01 -22,427,328.44 -68,335,884.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940,581.92 3,897,389.42 17,777,485.48 2,376,448.7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金额 2019年金额 2018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97,387.92 412,400,314.67 136,755.6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505,202.23 43,209.72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1,432,482.48 债务重组损益 2,264,042.8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24,004.12 1,285,030.02 1,146,925.50 减:所得税影响额 484,568.46 36,519,747.66 合计 5,047,249.97 378,598,079.51 3,590,933.7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项目 1,827,494.13 公司子公司邹平宏卓铝业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以废旧电线电缆为主要原料生产再生铝液,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退税比例为30%,因与生产经营业务相关。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从事主要业务 铝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材料。经过二十年的不懈努力,宏创控股已发展成为一家大型综合性的铝加工企业,营业范围涵盖铝板带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铝板带、家用箔、容器箔、药用铝箔、装饰箔等,广泛应用于食品和医药包装、建筑装饰、交通运输等多个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20万吨废铝再生项目一期10万吨两台双室炉完工投产,建成了铝水不落地直接生产铝板带箔产品,用自身产生废铝和市场回收废铝进行再生铝生产的完整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二期正在进行设计和可研报告编制,公司将稳步推进项目建设和投产工作,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的高精度铝板带箔产品均采用订单生产模式,根据客户不同需求加工产品,采购、生产等部门均围绕销售这一中心环节展开。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负责供应商的开发与管理,为保证采购物资品质及控制采购成本,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制定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建立了公开透明、阳光规范的管理平台,对供应商选择、招标采购流程等各方面做出严格规定,对于重要原材料,需要经过实地评估和样品评估程序,经评估合格后,方可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订单生产模式。公司接到客户订单以后,根据订单对产品规格、数量、性能、质量等要求进行技术评审和交期评审,确认接单后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和交货期限合理安排生产。针对通用半成品、常用产品,采用大批 量生产方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过程成本。针对不同客户对产品不同合金状态、规格的要求,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