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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行业深度报告·碳中和系列研究29:欧盟碳关税议会投票通过,关注清洁能源&再生资源价值

公用事业2022-08-12陈睿彬东吴证券比***
环保行业深度报告·碳中和系列研究29:欧盟碳关税议会投票通过,关注清洁能源&再生资源价值

欧盟碳关税议会投票通过,时间延后、范围扩大、配额机制完善。2022年6月22日欧洲议会投票通过了碳关税(CBAM)草案的修正意见,相较于5月欧洲议会ENVI方案将过渡期和免费配额退出时间均延期2年,内容稍显温和。但相较于欧委会的草案,虽然将过渡期延长1年,但在征收范围、免费配额退坡节奏等仍然更为激进。本次修正意见较欧委会草案的三大变化:1)时间延后:过渡期延长1年,2027年起征。 2)范围扩大:适用行业扩大,最新方案增加了有机化工、塑料、氢和氨。 征收边界扩大,将CBAM核算范畴从直接排放扩展到包括间接排放,即外购电力的排放。3)机制完善:保持EU-ETS与CBAM的一致性,为避免双重保护,过渡期免费配额100%,从2027年开始退坡,到2032年减至0%,比原草案中免费配额完全退出时间提前3年。设立统一机构管理,在欧盟层面设立统一的CBAM机构,比欧委会方案中设立27个成员国机构更加高效、透明和具有成本效益。收益用于援助最不发达国家低碳转型,将有助于实现欧盟的气候目标和国际承诺。 航空碳配额覆盖范围扩大,鼓励可持续航空燃料使用。2022年6月欧盟议会通过欧盟航空碳配额交易体系的修订意见,主要内容:1)范围扩大,纳入范围扩大至从欧洲经济区内起飞的所有航班;2)加快免费配额退出,提议至2024年免费配额减至50%,2025年起除激励减排措施,原则上不再发放免费配额;3)多举措鼓励可持续航空燃料,设立气候投资基金,提供临时补贴和长期结构性投资;2024-2029年储备2000万航空碳配额,通过免费发放配额的方式,鼓励生物质航煤等航空创新。 碳关税驱动贸易国在生产过程节能降碳,清洁能源&再生资源价值凸显。1)绿电(内在价值凸显&需求释放):外购电力纳入CBAM核算范围,相较于出口环节承担高昂的碳关税,企业倾向于生产环节寻求低成本的降碳手段,绿电价值显现&需求释放。2)氢能(清洁高效助力深度脱碳):CBAM征收范畴扩至氢气产业,短期工业副产氢兼具减排&经济性优势,长期可再生能源制氢势在必行,氢能清洁高效助力后端用能产业深度脱碳,氢燃料电池发展潜力大。3)再生资源(最具经济性&市场化减碳赛道):2021年欧盟为中国第二大出口地,有机化学品、钢铁制品、铝及其制品、塑料制品出口额占比超10%,碳关税将对出口造成一定冲击,带来减碳压力。再生资源的回用可有效减少初次生产中的碳排放,如再生铜减碳72%,再生塑料减碳30%~80%,且再生料兼具减碳的经济性优势,碳关税的实施有望带动我国再生产业投资提速。 CBAM构建碳价联动机制,加速我国碳市场与国际接轨。CBAM凭证价格与欧盟碳价挂钩,为避免双重征税,碳关税可扣减进口产品在其生产国已实际支付的碳价,碳关税的实施有望加速我国与国际碳市场接轨。截至2022/6/22,我国全国碳市场碳配额价格为60元/吨,对比同期欧盟碳配额期货价格81.42欧元/吨仍然有较大差距。考虑到我国从达峰迈向中和阶段减排压力加大,预计配额将加速收紧。减排目标趋严&欧盟碳边境调节税落实,我们预计国内碳价将逐步上行与海外接轨。 建议关注:1、优质绿电:关注【三峡能源】、【龙源电力】、【节能风电】等;2、氢能:关注a)工业副产氢:【九丰能源】、【东华能源】、【金宏气体】;b)核心设备制造商:加注设备【冰轮环境】、【厚普股份】;燃料电池及整车【亿华通】、【泛亚微透】、【腾龙股份】、【美锦能源】、【潍柴动力】;3、再生资源:推荐危废资源化【高能环境】;动力电池回收【天奇股份】;再生塑料【三联虹普】【英科再生】;酒糟资源化【路德环境】; 关注再生油【北清环能】【嘉澳环保】【卓越新能】。 风险提示:政策进展不及预期,利率超预期上行,行业竞争加剧 1.欧盟碳关税议会投票通过,立法在即 欧盟碳关税法案获得欧洲议会投票通过。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是指严格实施碳减排政策的国家或地区,要求进口或出口高碳产品时缴纳或返还相应的税费或碳配额。 自2021年7月起,欧盟三大机构欧盟委员会、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先后通过了CBAM法案,2022年6月22日,欧洲议会投票通过了碳关税(CBAM)草案的修正案,相较于欧盟委员会方案总体而言更激进,虽将过渡期延长1年,但扩大CBAM纳入范围扩充有机化工、塑料、氢和氨,补充间接排放纳入碳排放测定等。 图1:欧盟CBAM政策历程 2021年7月,欧盟委员会发布全球首个碳关税立法草案。2021年7月14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了“减碳55(Fit-for-55)”的一揽子立法建议,实现了其于2019年制定的“欧洲绿动交易”计划。“减碳55”提出了包括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在内的12项更为积极的举措,承诺在2030年底温室气体排放量较1990年减少55%的目标。欧盟碳边境调节制度(CBAM)作为“减碳55”中重要的立法提案之一,也是全球第一份有关碳关税的立法草案。草案明确:1)涉及产品:计划对进口到欧盟的商品以配额的方式征收“碳边境税”,将水泥、钢铁、电力、铝和化肥等5个碳泄露风险较大的类别作为首批纳入的行业。2)过渡期:草案明确碳关税过渡期为2023-2025年,在过渡期内进口商无需缴纳相应费用,但需要提交进口产品的信息,包括产品进口量、进口国、产品隐含碳排放以及产品在原产国支付的碳价。过渡期结束后进口商将需要为其进口产品的排放支付费用。3)碳排放计算:草案仅要求进口商收集进口产品的直接碳含量,即在生产该产品的过程中直接相关的碳排放,而不需要考虑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燃料动力的碳排放数量。4)抵消政策:如果外国生产商已经就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从相关碳排放市场购买过排放额度或缴纳过碳税,则进口商可以相应抵扣其应购买的欧盟碳进口许可。此外,如果出口国与欧盟达成了碳排放交易相关的协定,进口商亦可以相应抵减应购买的碳许可。5)碳关税价格:进口许可的价格与欧盟排放权交易机制(EU ETS)形成的碳价格相关联。 进口商可以在任何时间购买进口许可备用,其价格为ETS收盘价格的每周平均价格。 2022年3月,欧盟理事会通过碳关税方案,核心内容维持欧盟委员会的方案。 2022年3月15日,欧盟理事会的经济与金融事务委员会(ECOFIN)的会议上,欧盟27国的财政部长采纳了欧盟理事会轮值主席国法国的碳关税提案,意味着继欧委会之后,欧盟理事会也形成了自己的碳关税方案。欧盟理事会通过的碳边境调节机制核心内容主要参考了欧委会提出的CBAM方案,纳入范围仍限于水泥、电力、化肥、钢铁和铝,并将2023至2025年作为试点期间。 2022年5月,欧洲议会环境委员会通过碳关税法案,相较欧盟委员会方案更为“激进”。2022年5月17日欧洲议会环境、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委员会(ENVI)通过了碳边境调节机制法案,相较于2021年7月欧委提出的碳关税机制,本次方案显得更为激进,包括将过渡期缩短、扩大CBAM纳入范围、补充间接排放等。 2022年6月22日,欧洲议会投票通过了碳关税(CBAM)草案的修正案。本次投票原定于6月8日进行,但上轮投票版本相对于本轮更为激进,投票最终取消,于6月22日重新就修正意见开始投票并获得通过,修正方案相较于5月欧洲议会环境、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委员会(ENVI)通过的版本而言,将过渡期和免费配额退出时间均延期2年,条款内容稍显温和。考虑到此前欧盟理事会基本接受欧委会的方案,但欧洲议会修正版本较欧委会方案有较大修改,因此接下来需等待欧盟理事会对欧洲议会意见的通过,欧盟碳关税法案立法在即。 2.碳关税政策三大变化:时间延后、范围扩大、机制完善 欧洲议会通过的碳关税修正案较欧委会立法方案比主要有以下不同之处: 时间延后,过渡期延长1年,2027年开始正式实施。欧洲议会投票通过的修正案提出,2023-2026年为过渡期,期间进口产品需要提交碳排放报告,但不需要缴纳碳关税,从2027年开始正式实施CBAM。本轮修正案总体实施时间较欧委会提出的立法草案过渡期延长1年,较5月欧洲议会方案延长2年。 范围扩大,1)行业范围扩大:欧委会立法草案中提出CBAM的适用范围将限于进口到欧盟的水泥、电力、化肥、钢铁和铝。最新修正案增加了有机化工、塑料、氢和氨。 2)征收边界扩大:草案提出CBAM只适用于进口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直接排放,不计外购电力排放,也不计在系统边界外生产上游投入物时产生的排放。欧洲议会的方案希望将CBAM扩展到包括间接排放,即外购电力的排放。 机制完善,1)保持EU-ETS与CBAM的一致性,免费配额退坡提速到2032年完全取消:欧委会立法草案中表示,CBAM将逐渐变成免费排放配额的替代品,根据《EU ETS草案》规定,在过渡期2023-2025年内,CBAM所覆盖的欧盟产业仍将获得100%的应得免费配额。从2026年CBAM正式实施开始,免费配额逐年递减10%,至2035年减至0%。为避免双重保护,欧洲议会提出所有在EU-ETS中受保护的欧盟行业被给予的免费配额,将在2032年完全取消,届时CBAM将全面为EU-ETS中全行业提供服务,免费配额完全退坡时间比草案提前3年。2)设立统一机构管理:欧洲议会议员认为在欧盟层面设立统一的CBAM机构,这将比设立27个成员国机构更加高效、透明和具有成本效益。3)收益用于援助最不发达国家低碳转型:欧洲议会希望碳关税的收入将用于支持最不发达国家的实现制造业的低碳转型,这种支持将有助于实现欧盟的气候目标和国际承诺。 表1:碳关税政策的变化 3.航空碳配额覆盖范围扩大,鼓励可持续航空燃料创新 航空碳排仅次于公路运输,航空碳配额交易愈发重视。2021年7月,欧盟委员会提出“Fit for 55”一揽子提案,由于航空占欧盟总体碳排放量的3.7%,且航空部门产生了15.7%的运输温室气体排放量(不包括非 CO2 排放量),使其成为仅次于公路运输的第二大运输温室气体排放源,因此欧盟委员把航空碳配额交易机制修订作为一揽子计划的重要议题。2022年6月8日,欧盟议会全体会议以多数票通过欧盟航空碳配额交易体系的修订意见。下一步,将由欧洲议会环境、公共健康与食品安全委员会(ENVI)与欧盟理事会就本次投票通过的议会修改意见开始协商。 航空碳配额覆盖范围增大,鼓励可持续航空燃料应用。自2012年起,航空配额成为欧洲碳交易系统的主要产品之一,可在一级市场拍卖获得,也可在二级市场进行现货及衍生品的交易,此次修订的主要变化:1)范围扩大,纳入范围扩大至从欧洲经济区内起飞的所有航班;2)加快免费配额退出,2024年起航空碳配额一级市场的拍卖比例提升至50%,2025年起原则上不再发放免费碳配额,航司均需通过市场交易获得年度所清缴的航空配额;3)多举措鼓励可持续航空燃料应用,设立气候投资基金,提供临时补贴和长期的结构性投资;于2024-2029年储备2000万航空碳配额,通过免费发放配额,鼓励生物质航煤等航空减排创新。 4.清洁能源&再生资源价值凸显,CBAM加速碳市场向国际接轨 欧盟碳关税对贸易国的影响主要体现在:1)欧盟CBAM的实施将导致相关产品的出口成本增加,削弱高排放产品的竞争力。随着CBAM的适用行业和征收边界增加,影响范围和程度将进一步扩大。CBAM的实施将驱动欧盟贸易国降低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碳排放,减小碳关税对产品出口的冲击。2)CBAM为避免双重征税,可扣减进口产品在其生产国已实际支付的碳价,在两国碳市场间构建成本联动机制。CBAM的实施将驱动欧盟贸易国降低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碳排放,减小碳关税对产品出口的冲击;另一方面,将加速生产国碳价向国际接轨。 4.1.CBAM削弱高排放产品竞争力,驱动贸易国在产品制造过程节能降碳 4.1.1.绿电:外购电力纳入CBAM核算范围,绿电价值凸显 间接排放纳入CBAM核算范围,绿电价值凸显。外购电力的碳排放为间接排放最主要的来源,CBAM核算范畴扩大,将推动产品生产国对绿电需求的增长,相较于在出口环节承担高昂的碳关税,企业会倾向于寻求低成本的减排手段,绿电价值显现。随着绿电需求的增长,有利于提高可再生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