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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文胜:期货公司转型开启“加速度”

2022-08-02新湖期货有***
马文胜:期货公司转型开启“加速度”

作者|马文胜「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提要: 期货法的落地提升了期货行业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期货行业将摘掉“小行业大市场”“只靠管理办法发展的行业”“高风险行业”等标签。 期货法将进一步促进期货公司加速发展壮大,并开启转型“加速跑”。 期货行业当前面临的问题也不少,距离满足现代化金融衍生品服务体系的需求标准仍有差距。 今年8月1日,被各方寄予厚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以下简称期货法)将正式落地施行。 在期货法的引导下,期货公司将开启转型“加速度”,加速摈弃过去依赖单一经纪业务的经营模式,加快向资产管理、财富管理、风险管理、境外业务等综合发展的多元化业务提供商转型。同时,期货行业的数字化转型也正方兴未艾。 那么,新规下,期货公司转型“加速度”将体现在哪些方面?有哪些路径可供选择? 期货公司转型“加速跑” 回顾过去30多年,期货行业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重要阶段。期间,期货公司的业务模式也在不断转型升级。 具体来看,第一阶段为2010年以前,期货公司采取以经纪业务为主的经营模式;第二阶段为2010年至2019年,除经纪业务以外,期货公司增加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风险管理和国际业务,形成了以研究服务带动经纪业务的发展阶段;第三阶段为2020年以来,期货公司向综合衍生品服务商方向发展,业务体系更加多元化,如中介服务、咨询服务、期现业务、场外业务、财富业务和仓单融资业务等。 可以看到,期货法的落地提升了期货行业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期货行业将摘掉“小行业大市场”“只靠管理办法发展的行业”“高风险行业”等标签。其实,期货法落地前,期货行业长期缺乏重要基础法律的支持,很多大型国企、央企参与期货市场套期保值时,会遇到认知和制度上的约束。同时,期货行业普遍缺少社会关注,不被广大社会群体客观理解,行业从业人员数量显著少于其他金融分支领域。 此次落地施行的期货法,为期货市场的下一步发展及国际化奠定了坚实基础。期货法非常清晰地对期货交易者、期货经营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结算机构、期货服务机构以及监管者的职能进行了界定,将推动期货市场在法治化的轨道上有序运行。 更为重要的是,期货法将进一步促进期货公司加速发展壮大,并开启转型“加速跑”。 一直以来,作为连接期货市场和投资者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期货公司的功能定位及作用发挥直接影响到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效果。 我国期货市场经历30多年的发展,已经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具备中国特色的期货公司发展道路。期货公司也初步形成了经纪业务、咨询业务、风险管理业务和财富管理业务等四个市场功能定位,以及经纪、咨询、资管、场外、期现、做市等六项核心业务。与此同时,不同期货公司依据各自禀赋,走出了差异化发展道路,一批头部期货公司逐渐由传统经纪商向打造综合衍生品服务商迈进。 另外,我国实体经济的产业链长、行业集中度低、中小型企业分布广泛,风险管理需求丰富多样。因此,实体经济风险管理需求的多样化特点,要求期货公司的服务手段应该具备足够的广度与深度。 这一次,期货法第四条规定“国家支持期货市场健康发展,发挥发现价格、管理风险、配置资源的功能”。同时,期货法第六十三条还规定“期货公司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可以从事下列期货业务:(一)期货经纪;(二)期货交易咨询;(三)期货做市交易;(四)其他期货业务”。 具体来看,期货经纪业务属于中介类服务,通常包括境内经纪业务、境外经纪业务、IB与反IB业务 (IB业务,是指机构或者个人接受期货经纪商的委托,介绍客户给期货经纪商并收取一定佣金的业务模式);期货交易咨询是咨询类业务,一般包括投研咨询、投顾与账户管理等业务;期货做市交易,主要指的是场外交易的做市商,如场外期权就属于场外业务;其他期货业务的范围比较广,如资产管理、基金销售、私募服务等,主要还是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资产管理业务。 更进一步,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更加丰富。例如,期现业务,一般包括合作套保、基差贸易、含权贸易;融资业务,如仓单质押融资等。此外,其还包括场内和场外市场做市业务。 可以看到,期货法为期货公司的多元发展和差异化竞争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期货经纪业务、期货交易咨询业务、期货做市交易业务,均以期货市场的服务价格发现功能为宗旨,为期货市场提供流动性、引导市场参与者更加成熟理性专业地参与期货市场交易。期货交易咨询业务、风险管理子公司的相关业务均是以管理风险为导向。同时,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的融资类业务、期现业务等,更多体现了期货行业资源配置的功能。 业务转型“多点开花” 期货法实施后,为推动期货市场健康发展并发挥积极作用,国家将支持期货行业里的优秀公司加快发展,支持期货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头部期货公司上市,努力打造一批资本实力雄厚、具有国际竞争力、以风险管理和资产定价服务为核心业务的衍生品和大宗商品服务公司,期货行业也将迎来创新发展的新历史阶段。 借此契机,期货公司应全力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既要完善及改进现有业务,更要寻求新的发展或转型路径,业务转型的“多点开花”值得期待。 如前文所述,期货法规定了期货公司可从事的四大期货业务,即期货经纪、期货交易咨询、期货做市交易和其他期货业务。 经纪业务是期货行业的基础业务,投资咨询和做市业务目前仅占期货经营体量的很小一部分,但期货法单独列出这两项,意味着后续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会择时出台,并显著提升期货公司的经营实力。结 合海外市场来看,期货投资咨询和做市业务的体量是非常大的。其他期货业务则包含了当前期货公司的新牌照所带来的业务或者是创新业务,如资产管理、基金销售、国际业务等。 ●经纪业务 需要进一步培育及建设更加理性及专业化的期货市场参与者结构,以便吸引更多产业外资金参与,增加期货市场的流动性、扩大市场规模。 一方面,期货公司应开展丰富的证券中间介绍业务。 机构客户对于主经纪商服务的要求日渐提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经纪、托管、融资融券、IPO、再融资、产品销售等综合服务。公募、私募、银行理财子公司等机构客户的综合金融需求,使得简单的期货IB业务已经不能满足现阶段专业客户的全链条服务需求,客户的综合业务需求将推动期货公司加强与证券等金融机构的协同合作。 另一方面,期货公司应新增保证金融资业务。 期货法的落地,将会带来大量实体企业关注期货市场,渴望通过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并规避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对此,期货公司作为专业的风险管理服务机构,应当责无旁贷地承担起这份责任,并运用保证金融资业务为实体企业增加融资渠道,减少市场逼仓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提升期货市场双向开放水平。 ●投资咨询业务 应从监管、专业性两方面入手,打破瓶颈、提升价值转化。 期货投资咨询是期货市场的一项基础制度安排,也是期货公司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业务手段。《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为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但是受限于期货行业整体发展水平、市场基础环境、配套制度供给等,投资咨询业务至今仍未形成可持续的模式和成熟的市场生态,相关服务依附于经纪业务,难以进行有效的价值转化和专业积累。 基于目前投资咨询业务存在的问题,从监管的角度来说,应细化期货投资咨询相关法规体系,明确监管侧重。试点管理型期货交易顾问业务,充分释放牌照价值。同时,净化行业生态,规范非法期货投资咨询和互联网金融行为。 其实,实体经济和投资者的避险需求一直存在,正规持牌的期货投资咨询服务质量有时候却“差强人意”。因此,从期货公司的角度来说,应更加重视咨询人才的培养,提高咨询业务的专业性及增值性。 ●资产管理业务 一直以来,国内券商的发展壮大得益于业务模式的扩展,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资管业务。对期货行业来说,在进入新发展阶段之后,资管业务、财富业务等有望在期货公司的发展中发挥核心作用。 因此,期货资管业应抓住这一机遇,踊跃布局,积极进取。 一是立足衍生品业务优势,拓展多资产、多策略资管业务。例如,积极发展主动型大类资产管理业务,强化对股票、债券等市场的主流资产配置能力,丰富资产管理策略体系,培育跨境资产配置能力。同时,继续探索量化投资技术的有效运用。 二是把握资管发展的趋势动向,拓展资管业务新市场。例如,积极拓展期货公司与银行、证券、基金等机构的合作,开发机构投资者客户、扩大资管策略容量。拓宽期货资管FOF产品的投资范围,增加资管产品的盈利来源。 三是加强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研究,有效支撑资产管理发展。建设大类资产投研团队,提升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研究能力,为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提供基础扎实和丰富的策略储备。 四是增强“投研服”一体化能力,进一步提高投研成果转化率。积极探索优化投研资源配置,建立“投研服”一体化的体制机制。 五是积极拓展新业务领域,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国内相当一部分期货公司拥有金融资本背景或者产业资本背景,可以尝试通过标准化权益投资、债券投资、仓单融资等业务为实体经济提供融资。 ●风险管理业务 目前,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业务主要集中于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结合实体企业的需求与自身特点,风险管理的创新业务模式非常丰富,但也面临着政策支持不足、监管严格、自身资金不足等问题。 从监管角度来看,需要明确风险管理子公司可开展大宗商品融资类业务,放宽合作套保的监管标准。从风险管理子公司的业务角度来看,可寻求向权益类场外衍生品业务、做市业务、利率类业务、外汇类业务等方向拓展。 ●国际业务 近几年,由于国际政治局势动荡以及中国资本市场持续对外开放,我国作为制造业大国和贸易进出口大国,受到人民币汇率和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影响愈发剧烈。许多进出口依存度高的企业对境外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需求十分迫切。因此,期货市场及期货公司是我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境外市场的重要抓手。 此次期货法进一步明确期货公司的定位是金融机构,因此,外汇管理部门可以参照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的外汇管理模式,给予期货公司一定的年度购汇额度或参与跨境投资的工具。 目前,国内客户参与国外大宗商品市场还有比较大的障碍,如外汇管理问题、国外信息不对称问题以及自身专业性问题。部分国内企业或通过境外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但也面临国内外资金流动的时效性问题。而期货法的落地,将推动配套支持制度不断完善,期货公司未来在国际业务方面将大有可为。 对此,期货公司应该持续完善海外市场的战略布局,引领国内投资者“走出去”,同时将海外投资者“引进来”,促进我国期货市场投资者背景的多元化,汇聚全球各地的大宗商品价格信息,推动我国 国际大宗商品定价中心的建设。 期货公司数字化转型,值得期待 数字化转型的核心是以数字化为核心,对传统业务进行重新梳理和定义,全面提升企业内部的业务效率,包括机器人自动化、数据中台、智能分析决策、态势感知、云平台等多种技术。 例如,以机器人流程自动化技术为代表的数字技术的创新应用,加快了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的建设,以及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的变革,为各金融细分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提供了全新的思路与方法。 而此次期货法的落地,坚定了期货公司在数字化转型方面的专注与投入,值得期待。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世界经济数字化转型是大势所趋,新的工业革命将深刻重塑人类社会”。“十四五”规划纲要也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的战略目标,“数字化转型”的概念在各个行业中不断落地。期货行业作为现代金融衍生品服务体系的重要一环,在数字化转型方面的脚步自然也不能慢。 以自动化技术为例,其在全球金融领域得到了广泛的使用与业务场景的落地,但从全球来看,在期货行业里落地的场景凤毛麟角,难点在于落地场景发掘困难,现有业务流程缺乏行业技术的规范指导。 不过,令人欣喜的是,期货法的落地,加速了期货公司对自动化技术的关注与投入。目前,越来越多行业头部期货公司针对自动化技术展开了深入的研究,并在流程简化、效率提升、差错率下降、人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