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研究了科创板企业研发费用按项目归集的披露情况。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要求,对于研发费用,还应披露对应研发项目的整体预算、费用支出金额、实施进度等情况。然而,对于金额较小的多个研发项目,可以归集至一个项目下披露。在案例研究中,A公司、B公司和C公司都选择了将金额较小的多个研发项目归集至一个项目下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