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 2022年05月11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有关重要精神,支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使用管理,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修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6月2日印发版本(财资环〔2021〕42号)同时废止。 评论: 修订版明确了防治资金实施期限和主要支持对象。2022版《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2025年为防治资金的实施期限,并提出主要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重金属减排等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治理,以及事关农产品、人居环境安全的农用地、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或修复等工作。新版管理办法还进一步对土壤污染防治管理改革创新做出解释说明,并着重强调了土壤监测,改革创新包含“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开展重金属污染沉降以及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定期监测等”。 修订版调整了防治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新版《管理办法》继续采用因素法方式进行分配,但将2021版本的四项因素——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工作任务量(50%)、修复治理任务量(20%)、管理改革创新(20%)和项目储备情况(10%)调整为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50%)、农用地安全利用(15%)、重点行业污染整治(15%)、建设用地污染治理及其他(20%)四项因素。我们认为此次调整使防治资金分配的重点领域更加明晰,彰显了国家对治理重金属遗留矿渣、农业用地和建筑用地的决心。 修订版对资金支持范围把控更加严格。2021版《管理办法》仅强调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防治资金支持范围。新版本在此基础上补充规定对责任主体尚未灭失或规划用于商业开发的污染地块,不得纳入防治资金支持范围。我们认为该条例修订能使修复资金的统筹更加合理,流向亟须修复的领域。 投资意见:我们认为此次发布的修订版《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是对第三次土壤普查的有力补充。修订版即强调了前端土壤监测的重要性,又明确末端重金属遗留矿渣、农业用地和建筑用地为治理重点。前端监测,我们推荐ICP-MS质谱仪产品在土壤检测领域有成熟应用的聚光科技、莱伯泰科,建议关注华测检测、实朴检测;后端修复,我们推荐高能环境,建议关注建工修复。 风险提示:政策推进不及预期;行业竞争加剧。 重点公司盈利预测、估值及投资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