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重要变化及点评:1)香港交易所2021年报点评:底层“资产”持续加固,业绩发展未来可期。①业绩低于市场预期,低成本运营冲抵部分Q4交易额下滑影响;②新经济+互联互通双轮驱动现货业务展现强劲韧性,低息环境导致投资收益下滑拖累公司全年收入;③顶层设计加强内驱动力,互联互通贡献有望持续提升,港交所强化“超级联系人”角色。2)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扩大试点范围可以使更多消费者接触到具有较强养老功能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进一步引导和培育养老金融消费观念;有利于推动试点保险公司深入探索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经验,促进和规范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养老保障需求。 风险提示:1)宏观经济不及预期;2)政策趋紧抑制行业创新;3)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1.一周数据回顾 1.1.市场数据 截至2022年2月25日,本周(2.21~2.27)上证指数下跌1.13%,金融指数下跌3.30%。非银金融板块下跌4.02%,其中券商板块下跌3.56%,保险板块下跌5.50%。 沪深300指数期货基差:截至2022年2月25日收盘,IF2203贴水1.42点,IF2206,IF2204贴水2.02点,IF2206贴水20.22点,IF2209贴水67.62点。 图1:市场主要指数涨跌幅 1.2.行业数据 截至2022年2月25日,本周(2.21~2.27)股基日均成交额11416.74亿元,环比+24.92%;年初至今股基日均成交额12716.03亿元,较去年同期同比-5.23%。2022年1月中国内地股基日均成交额同比-7.43%。 图3:2021年3月~2022年2月日均股基成交额(亿元) 图2:2021/01~2022/01月度股基日均成交额(亿元) 截至2月24日,两融余额/融资余额/融券余额分别为17271.21/16314.83/956.38亿元,较月初分别+0.53%/+0.47%/+1.55%,较年初分别-5.87%/-5.09%/-17.44%。 图4:2019.01.02~2022.02.24沪深两市两融余额 截至2022年2月25日,近三月(2021年12月~2022年2月)预估基金平均申购赎比为1.24,基金申购的波动幅度53.67%,市场情绪不稳定。截至2022年2月25日,本周(2.21~2.27)基金申购赎比1.22,上周为0.93;2月累计平均申购赎比为1.10,2021年同期为1.34。 图5:2021.01.04~2022.02.25基金申购赎回情况 截至2022年2月25日,近三月(2021年12月~2022年2月)预估开户平均变化率为12.58%,预估开户变化率的波动率达67.41%,市场情绪不稳定。截至2022年2月25日,本周(2.21~2.27)开户平均变化率10.53%,上周为12.95%;2月累计开户平均变化率为6.77%,2021年同期为21.60%。 图6:2021.01.04~2022.02.25预估新开户变化趋势 截至2022年2月26日,本周(2.21~2.27)IPO核发家数0家;IPO/再融资/债券承销规模环比-52.30%/-67.74%/+117.48%至30.383/92.77/2617.89亿元;IPO/再融资/债承家数分别为5/5/709家。年初至今IPO/再融资/债券承销规模1297.59亿元/972.09亿元/10786.69亿元 , 同比+172.82%/-29.73%/+61.32%;IPO/再融资/债承家数分别为46/53/3532家。 事件:香港交易所发布2021年报,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同比+9%至209.5亿港元;股东应占溢利同比+9%至125.35亿港元。 点评:业绩低于市场预期,低成本运营冲抵部分Q4交易额下滑影响:1)2021年,公司实现营收同比+9.2%至209.5亿港元,股东应占溢利同比+8.95%至125.35亿港元;其中Q4单季度营业收入同比/环比-7.2%/-10.9%至47.3亿港元,股东应占溢利同比/环比-8.6%/-17.8%至26.7亿港元,主要系宏观经济等因素导致Q4单季度日均成交额同比-24%至1264亿港元;2)2021年Q1交投高增带动全年联交所日均成交额创造新高(同比+29%)至1667亿港元;驱动公司结算及托管服务费分别同比+19.7%和22.1%至52.14亿港元和15.43亿港元;3)稳定低成本的运营模式是公司业绩稳定向上的保证,2021年港交所成本支出达45.29亿港元(同比+2.0%),此外依托于轻资产化的平台运营模式,2021年公司ROE抬升至25.44%(2020年:24.72%),现金流状况保持优异,为股东回报提供了支撑。 新经济+互联互通双轮驱动现货业务展现强劲韧性,低息环境导致投资收益下滑拖累公司全年收入。1)2021年中国香港证券市场展现深厚韧力,互联互通贡献度大幅提升,“新经济”集资生态圈不断扩大。①2021年北向交易日均成交额达1201亿人民币(同比+32%);南向交易日均成交额达417亿港元(同比+71%),带动互联互通收入创造新高达27亿港元(同比+41%,占总营收14%);②作为全球领事件: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同时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与试点。《通知》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在原有6家试点保险公司基础上,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加试点。《通知》强调,各试点公司应当合理制定业务规划,持续创新产品,探索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多样化需求,同时要求各银保监局做好政策解读,加强业务监管。试点范围扩大后,相关监管要求适用《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规定。 点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等特点已逐渐为消费者所理解和接受,保险公司已初步形成了符合自身特点的经营模式,特别是在服务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可以使更多消费者接触到具有较强养老功能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进一步引导和培育养老金融消费观念;有利于推动试点保险公司深入探索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经验,促进和规范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养老保障需求。 风险提示:1)养老第三支柱建设进程推进不及预期;2)宏观经济不及预期;3)监管政策趋严。 3.公司公告及新闻 3.1.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加强农业保险监管,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 《办法》分为7章,包括总则、承保管理、理赔管理、协办管理、内控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共58条。《办法》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更加突出以“服务三农”为中心。 如,增加“应当尊重农业生产规律”的表述,进一步缩短定损时限、细化查验影像要求等,切实保障投保农户权益。二是新增森林保险作为调整对象。《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森林保险业务另行规定,《办法》将森林保险也统一纳入调整范围。 三是强化或细化有关规定。如,进一步明确投保信息内容和要求、将承保标的查验内容区分不同险类予以规定、统一定损时限规定、明确禁止套取保费补贴等。四是突出保险科技等相关内容。结合近年来农业保险最新发展趋势,增加线上化、科技赋能、信息安全等有关条款。 《办法》的发布,是银保监会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农业保险条例》、强化农业保险监管的重要政策措施。《办法》充分吸收了近年来农业保险改革发展和监管实践成果,将为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农业保险监管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抓好《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指导保险行业协会出台分险种承保理赔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体系,推动农业保险更好地服务我国“三农”事业。 3.2.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决策部署,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的金融支持,中国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要以人民为中心、以市场化为导向、以风险可控为前提、以多方协同为保障,构建多层次、广覆盖、风险可控、业务可持续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服务体系。要求各类银行保险机构发挥机构优势,把握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需求特点,提供针对性金融产品和服务。要求各地尽快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标准,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监督管理,为银行保险机构开展业务提供支持。同时,强调各方面加强项目风险管理,坚守风险底线。 《指导意见》的发布和实施,是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联合推动相关措施落地实施,形成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合力,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3.3.中国证监会就《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为适应注册制改革和常态化退市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营造“有进有出,能进能出”的良好生态,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起草了《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指导意见》立足于落实《证券法》要求,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更好保障常态化退市平稳实施,依托现有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作为退市板块,按照“顺畅衔接、适度监管、防范风险、形成合力”的原则,对目前实践中存在的堵点、风险点进行优化完善,推动形成一套符合退市板块功能定位、适合退市公司特点的制度安排。主要包括:一是强化退市程序衔接,畅通交易所退出机制,完善主办券商承接安排,简化确权登记程序,优化退市板块挂牌流程,推动退市公司平稳顺畅进入退市板块;二是优化退市公司持续监管制度,从退市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合理设定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要求,建立差异化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精准性、适应性;三是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引导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企业通过市场化途径退出市场,促进风险收敛和逐步出清;四是完善退市公司监管体制,构建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监管机制,强化各方分工协作和统筹协调,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 3.4.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2021年度经营数据 2021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证券行业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国家发展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服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能力持续增强,合规风控水平不断提升,整体经营成效稳中有进。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2021年度未审计经营数据进行了统计。 一、证券行业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实体经济取得新成效。2021年证券公司共服务481家企业完成境内首发上市,融资金额达到5,351.46亿元,分别同比增加87家、增长13.87%。其中,在科创板首发上市的“硬科技”企业有162家,融资2,029.04亿元;在创业板首发上市的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有199家,融资1,475.11亿元。两板首发上市家数占全年IPO家数的75.05%,融资金额占全年IPO融资总额的65.48%,引导资本有效支持科技创新。2021年证券公司服务527家境内上市公司实现再融资,融资金额达到9,575.93亿元,分别同比增加132家、增长8.10%。证券公司承销债券15.23万亿元,同比增长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