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再迈一步,头部险企有望迎来新增量 事件:2022年2月21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同时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与试点。 通知新增试点机构共10家,其中6家与当前6家试点机构共处同一集团,均为头部险企,其或可通过集团内部协同率先获取经营经验,并利用其养老保险公司的团体业务优势快速展业。头部险企可通过经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积累相应运营经验,并在未来第三支柱中商业养老保险、养老保障管理等业务中进一步发挥其市场及专业优势,获取更大市场份额。短期看,保险行业负债端改善仍待观察,当下机会主要由资产端改善预期与交易风格驱动,长端利率回升、地产链条风险改善驱动资产端修复预期,投资端弹性是现阶段主线,推荐资产端修复空间较大的中国平安,推荐转型领先的中国太保,受益标的中国人寿和友邦保险。 试点范围扩幅增员,意在加速探索商业养老保险经验 2020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数量超1.9亿人、占比13.5%,养老保障需求不断提升。我国于2018年5月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并于2021年6月在重庆市和浙江省(含宁波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机构为6家头部寿险公司,在此次试点运行平稳,业务规模稳健增长,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养老保障选择的情况下,本次通知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并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与试点,意在进一步探索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经验,更好满足消费者多层次养老保障需求。 产品形态为变额年金,累计规模已达4亿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形态为变额年金,具备交费灵活、收益稳健、领取期长、领取年龄60周岁起等特点,主要针对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需求,并允许相关企事业单位为其提供交费支持,暂无税收优惠。自2021年6月试点以来,截至2022年1月底,累计保单近5万件,累计保费4亿元,其中快递员、网约车司机投保人数近1万人,试点进展快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考虑到试点范围明显扩大,试点机构明显增多(养老保险公司共计10家),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规模或成倍数提升,但考虑到2021年人身险保费收入超3.3万亿元,传统商业养老年金产品累计保险责任准备金6200亿元(截至2021Q3),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增量占比或仍相对较低。 变额年金或为第三支柱保险产品主要形态,增量规模空间较大 我国此前2次试点均采用变额年金产品形态,其具备灵活、长期、稳健等特点,结合美国养老体系中变额年金占据一定地位,我们预计变额年金或成为第三支柱保险产品主要形态。此外,我们预计第三支柱养老体系将以账户制为主体,税收优惠为激励形态落地,考虑到我国居民存款已超过100万亿元,我们假设政策落地后居民存款向第三支柱转化30%、养老保险产品占比15%,预计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规模或达4.6万亿元。 风险提示:长端利率超预期下行;第三支柱养老政策利好弱于预期。 表1:6家养老保险公司与其集团内寿险公司共同具有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资质 图1:截至2021年10月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年金产品累计保费收入6亿元 图2:截至2022年1月底,专属商业养老年金保险累计保费收入4亿元 表2:受益标的估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