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正在业内征求意见,拟于3月1日起在北京、浙江两地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公司包括中国人寿、人保寿险、太平人寿、太保寿险、泰康人寿以及新华人寿。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具备以下特点:以养老保障为目的,专属性强;“保证+浮动”模式,收益可转换,灵活性强。本次推行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会带来哪些影响:一是为新业态群体提供养老保障;二是提供建设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重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