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案旨在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强制性经济措施,以及用于其他目的。法案发现,中国使用强制性经济措施来挑战中国的利益,并施加压力或其他影响,以获取政策让步。中国还寻求将其一些强制性经济措施正规化,包括通过法律和措施,包括力量。此外,中国还针对挪威、菲律宾、台湾等国家采取了经济制裁措施。法案呼吁建立一个跨部门工作组,以应对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