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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10-28财报-
松原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1证券代码:300893证券简称:松原股份公告编号:2021-049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一、主要财务数据(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收入(元)161,726,246.7311.51%496,158,154.9341.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2,452,071.72-12.04%75,178,338.6922.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9,953,800.34-21.84%71,805,123.2323.4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1,283,904.18-28.04%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34.78%0.50-9.09%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34.78%0.50-9.09%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0%-52.86%10.35%16.29%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总资产(元)1,072,833,930.62884,728,161.6321.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736,211,528.53711,032,499.863.5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不适用单位:元项目本报告期金额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21,517.51-63,909.36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87,000.00724,690.31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2,269,724.313,616,518.83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936.00-308,811.00减:所得税影响额440,871.42595,273.32合计2,498,271.383,373,215.46--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单位:元项目本报告期期末上年度末变动比例变动原因货币资金212,472,067.41123,571,310.9871.94%主要系银行理财赎回所致交易性金融资产20,000,000.0080,000,000.00-75.00%主要系银行理财赎回所致应收款项融资98,127,555.5973,782,227.6633.00%主要系营收增加同比增加银行承兑所致预付款项30,146,418.8812,941,794.00132.94%主要系钢材供应商预付款增加所致其他应收款3,976,278.1311,379,450.78-65.06%主要系土地保证金收回所致存货127,779,837.9196,746,327.9532.08%主要系销售增加同比增加库存所致固定资产199,933,675.37151,088,961.8632.33%主要系4#厂房转固及设备投入所致在建工程52,899,865.7734,906,283.8951.55%主要系新建5#6#厂房投入所致无形资产68,067,132.3738,782,922.9675.51%主要系新购52亩土地使用权所致其他非流动资产27,821,721.3016,446,140.8869.17%主要系设备采购预付款所致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3短期借款182,784,618.95100.00%主要系投资所需新增银行贷款所致应交税费7,037,169.6322,632,585.57-68.91%主要系缴纳前期缓交税金所致递延所得税负债11,182,594.068,168,762.0836.89%主要系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所致股本150,000,000.00100,000,000.0050.00%主要系资本公积转赠所致2、合并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单位:元项目年初到报告期末上年同期变动比例变动原因营业收入496,158,154.93351,631,254.1141.10%主要系客户产品品种及产量增加所致营业成本327,822,860.87221,951,968.2247.70%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同比增加营业成本所致管理费用36,274,823.5921,827,628.3366.19%主要系工资、咨询费、检测费增加所致研发费用26,743,990.4417,232,722.9955.19%主要系研发项目增加、研发工资及测试费增加所致财务费用875,793.661,755,592.93-50.11%主要系本期银行贷款利息减少所致其他收益724,690.314,377,496.66-83.45%主要系上年上市挂牌补贴所致投资收益1,801,440.24-1,242,048.23-245.04%主要系银行理财收入增加所致资产处置收益-63,909.36-4,647.241275.21%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所致营业外支出313,497.00455,427.00-31.16%主要系上年防疫捐赠所致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单位:元项目年初到报告期末上年同期变动比例变动原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77,189,636.56334,959,890.8442.46%主要系营收增加同比增加所致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88,928.964,881,676.68-61.31%主要系上年上市挂牌补贴所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08,134,651.66192,297,865.3960.24%主要系营收增加同比增加采购量所致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7,313,570.6649,546,013.3476.23%主要系工资增加所致支付的各项税费26,789,437.3720,073,117.2433.46%主要系税收增加所致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616,518.834,756.8675927.44%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所致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85,000,000.008,000,000.005962.50%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所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33,805,304.9638,157,431.39250.67%主要系购买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所致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25,000,000.008,000,000.005212.50%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所致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83,852,500.0087,700,000.00109.64%主要系投资所需新增银行贷款所致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6,048,143.7522,325,086.26151.05%主要系年度分红所致二、股东信息(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1,058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0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4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份状态数量胡铲明境内自然人46.88%70,312,50070,312,500沈燕燕境内自然人20.09%30,133,92930,133,929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8.04%12,053,57112,053,571潘澄境内自然人0.23%350,0000张文扬境内自然人0.22%331,1940陈磊境内自然人0.21%309,9150赵光明境内自然人0.19%280,0000葛群境内自然人0.17%250,0000王建华境内自然人0.16%245,1000郑伟境内自然人0.16%240,7500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股份种类数量潘澄350,000人民币普通股350,000张文扬331,194人民币普通股331,194陈磊309,915人民币普通股309,915赵光明280,000人民币普通股280,000葛群250,000人民币普通股250,000王建华245,100人民币普通股245,100郑伟240,750人民币普通股240,750汪雪林232,150人民币普通股232,150耿群200,814人民币普通股200,814刘思佳193,564人民币普通股193,564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胡铲明、沈燕燕为夫妻关系。胡铲明持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3%的合伙份额,系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凯纳(胡铲明和沈燕燕之子)持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1.67%的合伙份额。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1、股东郑伟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40,750股,合计持有240,750股。(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单位:股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本期增加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拟解除限售日期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5限售股数限售股数胡铲明70,312,5000070,312,500首发前限售2023年9月24日沈燕燕30,133,9290030,133,929首发前限售2023年9月24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053,5710012,053,571首发前限售2023年9月24日合计112,500,00000112,500,000----三、其他重要事项√适用□不适用2020年6月5日,奥托立夫开发公司将松原股份及上海晋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20)沪73知民初682号),诉由为松原股份产品侵害其ZL201080034686.6号专利。2021年9月16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判决如下:一、被告松原股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犯原告奥托立夫开发公司名称为“自锁式安全带卷收器”专利权产品的行为,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相应的生产专业工具;二、被告上海晋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奥托立夫开发公司名称为“自锁式安全带卷收器”专利权产品的行为;三、被告松原股份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奥托立夫开发公司经济损失80万元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10万元;四、驳回原告奥托立夫开发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