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与商务咨询领域近期发布了一份关于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的“双支柱”方案最新进展的声明。声明中明确了支柱一的联结度与利润分配规则,包括全球营业收入超过200亿欧元且利润率超过10%的跨国企业,其利润将重新分配给市场国,全球营业收入门槛将逐年下调。此外,声明还明确了支柱二的全球最低税规则,适用于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在全球各个管辖地的利润适用的有效税率,低于15%的最低有效税率需通过缴纳“补足税”的方式使得相关管辖地利润的有效税率达到“最低有效税率”要求。声明指出,实施计划时间为2022年推进立法,2023年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