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于2021年8月发布,旨在落实《意见》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完善稽查执法工作流程,简化案源管理和案卷管理内容,减少税务局内部程序描述,使文件更加严谨、精简、易懂。《规定》提升了法律层级,落实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稽查执法工作流程,简化了关于案源管理和案卷管理的内容,减少对税务局内部案件处理程序的描述,使文件更加严谨、精简、易懂。《规定》明确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细化提取电子数据的程序,适应实际执法中提取电子证据的需要,保障电子数据取证工作合法合规。同时,也完善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和撤回的工作流程,增加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税收违法证据”的要求,确保证据充分、事实清楚。此外,还明确了税务稽查案件办理期限一般为90日,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延长不超过90日,特殊情况或者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经上一级税务局分管副局长批准,可合理延长期限。《规定》还增加了暂缓或延期缴纳罚款的规定,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做到税务稽查执法即有力度又有温度,推动提升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