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包括各直辖市及人口净流入大城市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删除“公寓、住宅”为非试点范围的表述,同时明确土地用途原则上应为非商业、非住宅用地,但“租赁住房用地以及为保障项目正常运转而无法分割的办公用房、员工宿舍等少数配套设施用地”可纳入试点项目范围。同日,国办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等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并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叠加《通知》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REITs试点,增加其投资资金来源与退出渠道,预计后续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有望加速发展,进而缓解大城市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