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及深圳市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工作的通告,明确了企业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时,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应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前,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办理变更登记时,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将通过信息自动交互机制或查验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予以确认。建议个人股东在进行股权转让前,应积极分析相关的纳税义务、估算税务成本、并及时配合完成相应的申报和税款缴纳工作,以免产生对股权交易构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