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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 传 媒: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8-04-28财报-
粤 传 媒: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年04月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钟华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晓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87,132,882.87 194,285,946.39 -3.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865,979.61 -30,089,935.93 87.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6,088,471.11 -25,553,344.78 76.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7,597,372.77 -52,671,150.08 28.6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33 -0.0259 87.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33 -0.0259 87.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0% -0.80% 增加0.70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4,280,891,790.84 4,305,027,047.89 -0.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913,185,635.92 3,917,280,601.15 -0.1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078,663.95 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利得。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735,074.92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95,085.62 主要系报告期内对外捐赠支出。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6,161.75 合计 2,222,491.5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4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8,457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7.64% 553,075,671 0 广州大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8.21% 211,407,711 0 冻结 14,560,000 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80% 20,852,832 0 叶玫 境内自然人 1.05% 12,170,674 12,170,674 质押 12,170,674 冻结 12,170,674 林联丰(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9% 9,171,841 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0.71% 8,277,600 0 上海埃得伟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0% 4,679,666 4,679,666 质押 4,679,666 冻结 4,679,666 乔旭东 境内自然人 0.29% 3,342,618 3,342,618 质押 3,342,617 冻结 3,342,617 凌健 境内自然人 0.29% 3,333,615 0 张素芬 境内自然人 0.26% 2,970,000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 553,075,671 人民币普通股 553,075,671 广州大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11,407,711 人民币普通股 211,407,711 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852,832 人民币普通股 20,852,832 林联丰(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171,841 人民币普通股 9,171,841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277,600 人民币普通股 8,277,600 凌健 3,333,615 人民币普通股 3,333,615 张素芬 2,9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970,000 李力华 2,519,787 人民币普通股 2,519,787 奚利 2,257,254 人民币普通股 2,257,254 林邦霖 1,988,302 人民币普通股 1,988,30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 广州大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两者为一致行动人;2. 叶玫、上海埃得伟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两者为一致行动人;3. 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未知,是否为一致行动人也未知。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在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李力华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519,787股,林邦霖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987,902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6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比年初增加58.07%,主要是预付供应商货款; 2.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下降34.73%,主要是公司支付了上年末预提的职工年终奖; 3.报告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比年初下降63.23%,主要是公司支付了上年末计提的税费; 4.报告期末,公司其他综合收益比年初下降56.12%,主要是汇率变动导致。 (二)利润表项目 1.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税金及附加同比下降32.98%,主要是公司上年同期补计提以前年度房产税,本年无此项; 2.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同比上升3532.32%,主要是公司处置部分固定资产利得。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3.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收益同比上升100%,主要是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4.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利润同比上升85.63%,主要是香榭丽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5.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外收入同比下降93.40%,主要是公司本期政府补助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6.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85.49%,主要是香榭丽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7.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同比下降368.63%,主要是汇率变动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109.09%,主要是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到期。 2.年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00.00%,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股东投资款,本年无此项。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情况 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下午收盘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调查通字160076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如果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具体信息参见后表。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7 (二)关于盈利承诺追偿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力求挽回公司损失。 公司已聘请律师事务所,积极推进对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榭丽公司”、“香榭丽传媒”、“香榭丽”)盈利承诺补偿义务人的利润承诺追偿工作。公司根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对香榭丽原股东提起股份和现金补偿要求。 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披露《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2017-030),公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媒体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2017)粤民初31号案件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等司法文书,公司及新媒体公司与叶玫等24名香榭丽公司的原股东和部分原股东的关联人之间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公司及新媒体公司起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依法予以受理。 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披露《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2017-071),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7)粤民初31号】: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之规定,属于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新媒体公司尚未收到司法机关出具及送达的除上述公告中涉及的文件外的任何与该案件进展相关的其他书面文件。如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关于香榭丽公司及相关人员被立案调查、公诉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香榭丽公司尚未收到司法机关出具及送达的除《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相关人员被公安机关立案的公告》(2016-01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相关人员被立案侦查及刑事拘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