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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药业:独立董事对2012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2-08-21财报-
常山药业:独立董事对2012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2012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2〕20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201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均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同时,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严格有效执行《对外担保管理规定》及《关联交易制度》。 二、关于对2012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与关联方发生其他关联交易的情况,不存在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建房 王佐林 曹德英 王凤山 201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