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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王生物: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0-10-29财报-
海王生物: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1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董事局主席张思民先生、总经理刘占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大凯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春华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09.12.31 2010.9.30 调整前 调整后 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 3,865,662,541.233,164,752,975.983,164,752,975.98 22.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671,946,322.83629,531,979.03629,531,979.03 6.74%股本(股) 652,510,385.00652,510,385.00652,510,385.00 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1.02980.96480.9648 6.74%比上年同期增减(%)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0年7-9月 调整前 调整后 2010年1-9月调整前调整后营业总收入(元) 1,065,986,088.21 36.38%36.44%3,082,034,775.47 55.12%55.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205,280.70 44.47%0.70%40,436,742.70 56.95%29.6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69,216,925.23 -160.38%-168.25%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0.11 -160.38%-168.25%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1 44.74%0.00%0.0620 56.96%29.71%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1 44.74%0.00%0.0620 56.96%29.7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4% 上升0.41个百分点 上升0.01个百分点6.22% 上升2.44个百分点 上升1.3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5% 下降1.50个百分点 下降1.89个百分点2.44% 下降0.07个百分点 下降1.05个百分点 注:因2009年8月、12月公司向大股东海王集团购买杭州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与深圳海王食品有限公司股权,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公司对比较报表的上年同期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附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0,156,230.56公司转让长春北斗星100%和控股子公司海王英特龙转让JV公司9%股权获取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3,798,290.65控股子公司海王英特龙获取政府研发补贴;控股子公司山东海王获取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等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112,725.92控股子公司海王药业出售*ST深泰股票获取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012,672.33所得税影响额 -10,415,371.82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2,053,819.60合计 24,585,383.38-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13,177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0,455,603人民币普通股 陈志雄 1,232,917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1,158,72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942,034人民币普通股 成艳 819,563人民币普通股 田俊红 743,772人民币普通股 倪建宇 667,600人民币普通股 杨栋 640,000人民币普通股 谭宝珠 493,64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鹏华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480,063人民币普通股 注:2010年第三季度大股东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减持公司25,642,049股份。截止本报告期末,海王集团共持有本公司180,455,60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66%,其中177,296,500股处于质押状态(152,296,500股质押予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25,000,000股质押予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308,203.48万元,同比上年增加了109,512.01万元,增长率为55.12%,主要原因是医药商业的阳光集中配送业务取得了快速发展; 2、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为19,930.59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2,236.27万元增加了7,694.32万元,上升62.88%,主要原因是销售规模增长以及市场拓展初期投入较大; 3、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5,499.31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561.48万元增加了3,937.83万元,上升252.19%;利润总额7,002.08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3万元,较上年同期的3,276.08万元增加了3,726万元,上升113.7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43.67万元,较上年同期调整前的2,576.44万元增加了1,467.23万元,上升了56.95%,较上年同期同一控制合并调整后的3,119.26万元增加了924.41万元,上升29.64%;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规模大幅上升所带来的利润增长以及股权转让收益增长。 4、报告期末应收账款109,546.96万元,较期初的70,028.18万元增加了39,518.78万元,上升56.43%,主要是公司商业系统医院阳光集中配送业务的销售增长,导致应收账款随之增加; 5、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436.05万元,较期初的35.99万元增加了400.05万元,增长1111.52%,主要是收到泰丰电子抵债股票ST深泰; 6、报告期末投资性房地产为19,937.45万元,较期初的14,325.15万元增加了5,612.29万元,上升39.18%,主要是公司2010年度完成了有关海王大厦房产的收购,并用于出租; 7、报告期末在建工程为611.75万元,较期初的934.12万元减少了322.38万元,下降了34.51%,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王英特龙工厂4楼及5楼车间改造完工; 8、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为137,211万元,较期初的97,160万元增加了40,051万元,上升41.22%,主要是公司商业系统医院阳光集中配送业务的扩大增加了流动资金借款; 9、报告期末应付款项为87,173.62万元,较期初的63,584.15万元增加了23,589.47万元,增加了37.1%,主要是商业系统医院阳光集中配送业务采购量增加影响; 10、报告期末预收款项为2,029.91万元,较期初的6,934.08万元减少了4,904.16万元,下降70.73%,主要是公司与海王星辰的商品销售增加相应减少了预收账款的余额; 11、报告期末应交税费为2,734.22万元,较期初的-1,262.07万元增加了3,996.29万元,主要是公司销售额增加,销售税费大幅度增加影响。 12、报告期内其他流动负债为3,945.30万元,较期初的932.71万元增加了3,012.59万元,上升322.99%,主要是由于公司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预提了匹配的销售费用; 13、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负债为95.84万元,较期初的7.8万元增加了88.02万元,上升1125%,主要是收到泰丰电子抵债股票ST深泰形成资本公积影响所得税负债。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基本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如下: 海王生物2009年度因可抵扣亏损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应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22,542,329.61元,由于上述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转回取决于公司未来的经营,存在不确定性。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认为,上述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转回取决于海王生物子公司海王福药股权转让的实现与各子公司未来的经营。因股权转让涉及环节较多,2010年完成存在不确定性;而各子公司经营状况受未来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同样存在不确定性。 2、针对审计意见中的强调事项,董事局作出如下说明: (1)2009年度,本公司及以下子公司共确认因可抵扣亏损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2,542,329.61元。其中:本公司为13,932,255.82元、杭州海王实业为500,000.00元、海王英特龙为3,000,000.00元、山东海王为5,000,000.00元和枣庄银海为110,073.79元。 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对可抵扣亏损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利用该可抵扣亏损时,合理公允地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的进展情况 ①公司董事局第55次会议及2010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海王英特龙转让海王福药股权及海王英特龙向公司增发内资股的议案》,公司将以4.336亿元向海王英特龙转让海王福药80%股权。海王英特龙已在香港联交所进行了披露,目前海王英特龙配售H新股已正式启动并正在积极的配售过程中,海王福药股份转让工作预计本年内可完成交易,将会给海王生物本部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抵减因亏损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深圳市海王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