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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0-10-25财报-
格林美: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1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许开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麦昊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建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 2009.12.31 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 1,671,258,014.92782,798,677.77 113.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022,330,562.32283,187,496.73 261.01%股本(股) 121,316,000.0069,990,000.00 73.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8.434.05 108.15% 2010年7-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2010年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总收入(元) 147,496,057.8142.60%412,193,440.11 57.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6,188,201.1359.90%63,054,136.24 54.9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390,253,450.37 -1,184.07%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3.22 -725.43%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22.22%0.53 17.78%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22.22%0.53 17.7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2%-3.59%6.77% -9.4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7%-4.46%5.66% -9.8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附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0.0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9,752,536.97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0.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0.00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0.00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2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0.00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0.00 债务重组损益 0.00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0.00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0.00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0.0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0.0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0.00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0.00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0.00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78,871.5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0.00 所得税影响额 -1,891,153.96 合计 10,340,254.5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0,906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中国银行-泰信优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76,877人民币普通股 宁波维创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705,000人民币普通股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78,340人民币普通股 陶海安 510,000人民币普通股 广发基金公司-工行-广发主题投资资产管理计划 423,213人民币普通股 广发基金公司-招行-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76,173人民币普通股 广发基金公司-民生-行业优选资产管理计划 348,317人民币普通股 广发基金公司-工行-广发主题投资资产管理计划3号 347,839人民币普通股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双重精选1号 326,67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7,081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3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长173.36%,主要是由于本期收到募集资金等; 2、应收票据较年初增长399.20%,主要是由于销售规模扩大; 3、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967.11%,主要是由于销售规模扩大及战略客户信用期延长; 4、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664.64%,主要是由于新增租赁厂房押金等; 5、存货较年初增长279.66%,主要是由于:(1)增加战略储备,(2)生产规模扩大,占用流程材料增加; 6、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145.14,主要是由于募投项目建设按计划开展; 7、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增长350.27%,主要是由于应收账款增加后计提坏账准备所调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8、短期借款较年初增长90.48%,主要是由于生产经营规模扩大,流动资金需求增强; 9、应付账款较年初增长186.89%,主要是由于采购规模扩大,采购量增加,应付账款增加; 10、预收款项较年初下降67.20%,主要是由于产能扩大,缓解了产品供不应求的状况; 11、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34.70%,主要是由于年初发放去年奖金; 12、应交税费较年初负增长7140.04%,主要是由于采购数量及金额大幅增加,进项税增加,留抵的增值税大幅增加; 13、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7.20%,主要是由于主营产品销售量的大幅增长; 14、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48.51%,主要是由于主营产品销售量的大幅增长; 15、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115.76%,主要是由于销售增长,增值税增加相应附加税增加; 16、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79.96%,主要是由于钴镍产品销售的大幅增长与塑木产品新市场开拓投入增大; 17、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38.93%,主要是由于业务扩大,管理规模扩大; 18、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5.65%,主要是由于用于流动资金的融资规模增大; 19、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2522.96%,主要是由于应收账款增加,坏账准备增加; 20、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63.49%,主要是由于利润总额增加; 2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234.47%,主要是由于收到的政府补助及往来资金发生额增加; 2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95.77%,主要是由于采购量及采购额增长; 23、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50.20%,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人才引进增加薪酬相应增长; 24、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长71.84%,主要是由于流转税及所得税的增加; 2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184.07%,主要是由于战略库存占用和大客户较长的信用期; 2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63.18%,主要是由按计划进行募投资项目的建设等; 2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01.58%,主要是由于生产经营规模扩大,流动资金需求增大; 28、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59.95%,主要是由于按计划偿还借款; 2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30.41%,主要是由于分配红利增加,借款规模增加利息费用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4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发行时所作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许开华、王敏、周波、马怀义、牟健、王健、彭本超,控股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协讯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王敏、周波、马怀义、牟健、王健、彭本超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限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控股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该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股份。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协讯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该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股份。 承诺事项在严格执行中,无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发生。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无 无 无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5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50.00% ~~ 70.00%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50%-70% 2009年度经营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