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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投资: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6-10-29财报-
湖南投资: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037 2016年10月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林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立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易建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3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309,455,793.86 2,058,391,907.30 12.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541,942,587.47 1,482,279,872.77 4.03%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 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5,335,048.08 35.19% 143,819,741.52 14.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755,030.66 379.76% 59,662,714.70 749.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3,152,597.46 306.67% 14,307,446.24 136.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430,833,821.53 286.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5 400% 0.120 757.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5 400% 0.120 757.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4% 0.66% 3.94% 3.4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 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1,782.2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582,933.9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19,541.3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0,598,203.35 公司已收回长沙市金霞经济开发区1094亩土地项目资金120,000,000.00元,超过长沙市财政局评审确认的土地款及相关税费投入资金111,512,210.20元。依据长沙市财政预决算评审中心计算确定的利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年审会计师机构意见,本期确认长沙市金霞经济开发区1094亩土地项目利息收入60,598,203.35元(不含税)。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657,760.12 合 计 45,355,268.46 --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4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9,761户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0.31% 151,322,140 0 冻结 57,688,575 夏世勇 境内自然人 1.14% 5,667,812 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10% 5,511,630 0 乌鲁木齐益丰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8% 3,915,427 0 张汝凰 境内自然人 0.55% 2,769,500 0 王雪 境内自然人 0.54% 2,700,000 0 李永宏 境内自然人 0.52% 2,610,000 0 石金旺 境内自然人 0.44% 2,200,007 0 缪荣凯 境内自然人 0.38% 1,875,000 0 林耀礼 境内自然人 0.32% 1,600,000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51,322,140 人民币普通股 151,322,140 夏世勇 5,667,812 人民币普通股 5,667,81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511,630 人民币普通股 5,511,630 乌鲁木齐益丰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3,915,427 人民币普通股 3,915,427 张汝凰 2,769,500 人民币普通股 2,769,500 王雪 2,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00,000 李永宏 2,6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10,000 石金旺 2,200,007 人民币普通股 2,200,007 缪荣凯 1,87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75,000 林耀礼 1,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00,000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所持股份为国家法人股,与其余前九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其余前九名股东之间,本公司未知悉他们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不知他们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情况说明(如有) (1)第七大股东李永宏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610,000股公司股票。 (2)第八大股东石金旺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200,007股公司股票。 (3)第十大股东林耀礼通过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600,000股公司股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6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1)货币资金期末账面价值为54,323万元,期初账面价值为24,773万元,增加29,550万元,增长119.28%,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购房款和车位款共计33,916万元及收回浏阳河中路项目返还款34,000万元;同时,本期新增浏阳市原教师进修学校房地产开发项目支出20,543万元、绕城高速收费站联网改造工程支出2,990万元以及泰贞房地产项目工程支出14,460万元。 (2)应收帐款期末账面价值为6,941万元,期初账面价值为2,117万元,增加4,824万元,增长227.88%,主要原因系本期增加长沙市金霞经济开发区土地项目利息应收款5,575万元所致。 (3)预付帐款期末账面价值为5,666万元,期初账面价值为52,676万元,减少47,010万元,下降89.24%,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回浏阳河中路项目返还款34,000万元及结转金霞经济开发区土地项目款11,175万元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价值为623万元,期初账面价值为453万元,增加170万元,增长37.61%,主要原因系本期周转金及备用金增加所致。 (5)存货期末账面价值为93,805万元,期初账面价值为55,915万元,增加37,890万元,增长67.76%,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浏阳市原教师进修学校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款、税费等20,543万元以及泰贞房地产项目工程开发额增加18,144万元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账面价值为4,090万元,期初账面价值为691万元,增加3399万元,增长492.06%,主要原因系本期新增绕城西南段联网收费工程支出2,990万元及湘江银盆岭大桥东引桥加固维修工程支出增加391万元所致。 (7)短期借款期末账面价值为100万元,期初账面价值为9,000万元,减少8,900万元,下降98.89%,主要原因系本期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8)应付账款期末账面价值为2,346万元,期初账面价值为1,485万元,增加861万元,增长57.95%,主要原因系本期泰贞房地产项目增加应付工程款1,250万元;同时本期支付年初路桥通行管理费346万元。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7 (9)预收款项期末账面价值为64,473万元,期初账面价值为38,534万元,增加25,939万元,增长67.31%,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购房款及车位款33,916万元;同时本期结转年初长沙市金霞经济开发区1094亩土地预收款8,000万元。 (10)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账面价值为51万元,期初账面价值为76万元,减少25万元,下降33.36%,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年初职工薪酬余额所致。 (11)应交税费期末账面价值为2,123万元,期初账面价值为1,059万元,增加1,064万元,增长100.48%,主要原因系本期利润总额同比大幅增加,相应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1)本期营业税金及附加为320万元,上年同期为790万元,同比减少470万元,下降59.47%,主要原因系公司自2016年5月1日起按国家政策实施营改增,由此营业税同比减少,以及上年同期含土地转让而计提的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281万元所致。 (2)本期财务费用为-6,273万元,上年同期为266万元,同比减少6,539万元,下降2459.05%,主要原因系公司已收回长沙市金霞经济开发区1094亩土地项目资金12,000万元,超过长沙市财政局评审确认的土地款及相关税费投入资金11,151.22万元,依据长沙市财政预决算评审中心计算确定的利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年审会计师机构意见,本期确认1094亩土地项目利息收入6,059.82万元(不含税),以及本期银行贷款同比大幅减少相应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3)本期资产减值损失为287万元,上年同期为-50万元,同比增加337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新增金霞经开区1094亩土地项目应收款5,575万元(利息),相应计提坏账损失27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