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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特: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7-10-31财报-
普利特: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年10月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储民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奕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3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658,778,308.77 3,438,955,371.74 6.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232,694,564.58 2,123,237,778.79 5.16%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92,303,567.50 15.46% 2,402,135,245.19 13.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4,605,986.18 -42.97% 159,508,481.82 -29.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2,633,165.56 -45.23% 117,800,260.07 -44.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3,278,894.92 -158.8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40.91% 0.59 -29.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40.91% 0.59 -29.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5% -1.46% 7.30% -4.3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30,498.2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9,903,318.3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5,803.43 减:所得税影响额 8,349,791.43 合计 41,708,221.7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4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2,63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周文 境内自然人 51.43% 138,852,000 104,139,000 质押 58,000,000 郭艺群 境内自然人 4.35% 11,754,000 0 云南惠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2.91% 7,870,000 0 卜海山 境内自然人 1.13% 3,037,500 1,518,750 周武 境内自然人 1.09% 2,945,700 2,209,275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渤海信托·恒利丰207号单一资金信托 其他 0.81% 2,193,420 0 吴滨 境内自然人 0.79% 2,144,265 0 上海翼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7% 2,091,661 0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聚鑫11号资金信托 其他 0.64% 1,717,345 0 张祥福 境内自然人 0.61% 1,648,937 1,648,937 质押 1,086,667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周文 34,713,000 人民币普通股 34,713,000 郭艺群 11,754,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754,000 云南惠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8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870,000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渤海信托·恒利丰207号单一资金信托 2,193,420 人民币普通股 2,193,420 吴滨 2,144,265 人民币普通股 2,144,265 上海翼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2,091,661 人民币普通股 2,091,661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聚鑫11号资金信托 1,717,345 人民币普通股 1,717,345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5 卜海山 1,518,750 人民币普通股 1,518,750 彭良云 1,506,538 人民币普通股 1,506,538 云南泩命奇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25,392 人民币普通股 1,425,39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周文、卜海山、周武、张祥福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东,其中周文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文、郭艺群为夫妻关系,周文、周武为兄弟关系,周武是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管,张祥福是公司离任董事及高管。未知公司其他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6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7,877.34万元,减少人民币4,810.56万元,降幅37.91%,主要原因系嘉兴二期厂房建设及备货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45,180.31万元,增加人民币30,152.28万元,增幅200.64%,主要原因系票据贴现减少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1,179.54万元,减少人民币636.12万元,降幅35.03%,主要原因系收回土地履约保证金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0.00万元,减少人民币216.46万元,降幅100.00%,主要原因系留抵增值税减少所致。 5、在建工程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20,361.48万元,增加人民币9,362.84万元,增幅85.13%,主要原因系嘉兴二期工程建设投入所致。 6、短期借款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98,085.66万元,增加44,401.76万元,增幅82.71%,主要原因系本期银行信用贷款增加。 7、应付票据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0.00万元,减少人民币5,329.00万元,降幅100.00%,主要原因系货款结算所致。 8、应付利息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71.30万元,减少人民币492.19万元,降幅为87.35%,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利息增加所致。 9、其他应付款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1,468.64万元,减少人民币877.82万元,降幅为37.41%,主要原因系往来款归还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0.00万元,减少人民币8,352.80万元,降幅为100.00%,主要原因系归还中国进出口银行借款所致。 11、长期借款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0.00万元,减少人民币18,042.24万元,降幅为100.00%,主要原因系主要原因系归还中国进出口银行借款所致。 12、长期应付款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115.55万元,减少人民币292.72万元,降幅为71.70%,主要原因系质保金结算所致。 13、递延收益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3,186.20万元,增加人民币955.29万元,增幅为42.82%,主要原因系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致。 14、其他综合收益本期期末余额人民币3,262.17万元,减少人民币2,305.17万元,降幅41.41%,主要原因系本期外币报表折算减少所致。 1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减少人民币1,143.08万元,降幅106.24%,主要原因系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少所致。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7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周文、张祥福、卜海山、周武、孙丽、李结、李宏、张鹰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009年12月18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中 周文、郭艺群、胡坚 在本人作为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或被法律法规认定为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股份公司产品相同、相似或可以取代股份公司产品的业务活动。 2009年12月18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中 周文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本人作为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或被法律法规认定为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承诺:(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关联方在与股份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将严格限制占用股份公司资金。(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不得要求股份公司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要求股份公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不谋求以下列方式将股份公司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使用,包括:a、 有偿或无偿地拆借股份公司2009年12月18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中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8 的资金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使用;b、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c、委托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d、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e、代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偿还债务;f、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周文 若因税收主管部门对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前享受的减按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认定不成立而需补缴以前年度所得税差额,本人作为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将以现金方式及时、无条件、全额承担应补交的税款及/或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2009年12月18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中 周文、郭艺群、胡坚、黄巍、张祥福、卜海山、周武、孙丽、张世城、何忠孝、李结、李宏、张鹰、李明、唐翔、高波、王建平 我们作为上海普利特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