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布支持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对于新能源发电项目,新建项目储能容量不低于装机容量10%,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对于用电侧,支持负荷侧加装储能、储热设施。在支持政策方面,优先消纳并优先储能交易,对在2021年和2022年投产的电化学储能项目,自发自储设施所发售电量给予度电补贴0.1元,对使用本省产储能电池60%以上的项目,再增加每千瓦时0.05 元补贴,补贴时限暂定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随着国内风光逐步实现平价,同时电网综合能源服务需求提升,国内电化学储能需求逐步提升。从经济性角度来看,当前储能成本较高,对新能源发电项目或有一定成本冲击。本次青海省的储能补贴政策或将为其他地方的储能发展政策提供新的思路。若后续各地储能补贴政策相继放开,储能经济性有望得到提升,行业有望加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