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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二级资本债与TLAC点评:中小行不受TLAC约束,大行权益不会被摊薄

金融2018-02-28李峰民生证券陈***
银行业二级资本债与TLAC点评:中小行不受TLAC约束,大行权益不会被摊薄

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请务必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 证券研究报告 1 [Table_Title] 银行 行业研究/简评报告 中小行不受TLAC约束,大行权益不会被摊薄 ——二级资本债与TLAC点评 简评报告/银行 2018年2月28日 [Table_Summary] 一、事件概述 近日,央行公布2018年第3号公告。公告对二级资本债本身并无新规定,而增量信息是鼓励通过二级资本债提高FSB提出的TLAC指标。另外,中小银行不受TLAC约束。四大行或有增量发债需求,但新兴市场国家过渡期最长可到2025年,短期冲击不大。且发债不摊薄权益,不影响大行权益杠杆。 一、 二、分析与判断  减记方面无新规定 按照2012年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发行的二级资本工具本来就要求含有减记或转股条款,与本次公告规定无差别。至于转股或减记的触发事件,以前二级资本债募集说明书中均有说明,也没有新的规定。一般是:(1)银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2)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 鼓励产品创新,提高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 之前关于二级资本工具的规定主要专注于提高巴塞尔协议中的资本充足率。而TLAC是国际金融稳定委员会(FSB)提出的最新风险指标,因而央行发布公告鼓励发债提高TLAC,在情理之中。  TLAC仅针对GSIB,不会引发中小行发债潮 2015年11月,FSB发布《Total Loss-Absorbing Capacity (TLAC) standard for global systemically important banks 》最终敲定TLAC,需要了解的投资人可去FSB网站下载。需要注意的是,TLAC仅针对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在中国就是四大行。因而不会引起中小银行发债潮。  四大行或有发债需求,但二级资本债不摊薄权益,且新兴市场有较长过渡期 TLAC要求2019年初起GSIB的TLAC达到16%,并且杠杆率指标超过6%;2021年初起TLAC超过18%,并且杠杆率指标超过6.75%。以建行为例,目前2017三季度的资本充足率为14.67%,杠杆率为7.12%。如果认为巴塞尔协议下资本口径与TLAC基本一致,那么四大行可能存在发债提高TLAC的需求。但新兴市场国家银行的过渡期更长,最迟可到2025年。因而大行补充tlac会是一个缓慢渐进的过程。而且债务工具不会摊薄权益,也不会降低普通股的经营杠杆。 三、投资建议: 该事件对银行业整体的基本面影响有限。我们继续之前的投资策略判断,重点推荐光大银行,关注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作为基础配置;另外,从近期市场的估值相对变化看,上海银行、兴业银行估值吸引力也逐步提升。 二、 四、风险提示: 三、 经济超预期下行导致资产质量大幅恶化;政策出现重大变化。 [Table_ProfitDetail] [Table_Invest] 推荐 维持评级 [Table_QuotePic] 行业与沪深300走势比较 资料来源:wind,民生证券研究院 [Table_Author] 分析师:李锋 执业证号: S0100511010001 电话: 010-85127632 邮箱: lifengyjs@mszq.com 研究助理:林加力 执业证号: S0100116120026 电话: 021-60876702 邮箱: linjiali@mszq.com 研究助理:王弓 执业证号: S0100117010009 电话: 010-85127535 邮箱: wanggong@mszq.com [Table_docReport] 相关研究 1.银行业动态报告:四论同业存单:季节性与非季节性20170904 2.银行业动态报告:存单市场的四象限分析法20170810 3.银行业动态报告:被误读的同业空转20170503 4.银行业动态报告:同业去杠杆路径图20170425 5.银行业动态报告:同业存单的几点思考20170118 -10%0%10%20%30%40%17/317/617/917/12银行 沪深300 简评报告/银行 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请务必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 证券研究报告 2 盈利预测与财务指标 代码 重点公司 现价 EPS PB 评级 2月27日 16A 17E 18E 19E 16A 17E 18E 19E 601398 工商银行 6.79 0.78 0.80 0.88 0.99 1.3 1.2 1.1 0.9 强烈推荐 601939 建设银行 8.42 0.93 0.99 1.11 1.26 1.4 1.2 1.1 1.0 谨慎推荐 600016 民生银行 8.59 1.31 1.37 1.50 1.64 0.9 0.8 0.8 0.7 谨慎推荐 601998 中信银行 7.03 0.85 0.88 0.96 1.05 1.0 0.9 0.9 0.8 谨慎推荐 601818 光大银行 4.38 0.65 0.67 0.69 0.72 0.9 0.8 0.8 0.7 强烈推荐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民生证券研究院 [Table_ProfitDetail] 简评报告/银行 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请务必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 证券研究报告 3 [Table_AuthorIntroduce] 分析师与研究助理简介 李锋,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曾供职于国家经委、国家物资部、国内贸易部、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林加力,银行业研究助理,浙江大学会计学硕士,曾供职于联想集团、浦发银行总行。擅长商业银行业务、货币信贷政策、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研究。 王弓,银行业研究助理,经济学博士,在《管理世界》等国内期刊发表过多篇研究成果,2016年加入民生证券。 分析师承诺 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通过合理判断并得出结论,力求客观、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影响,特此声明。 评级说明 公司评级标准 投资评级 说明 以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公司股价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的沪深300指数涨跌幅为基准。 强烈推荐 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20%以上 谨慎推荐 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10%~20%之间 中性 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10%~10%之间 回避 相对沪深300指数下跌10%以上 行业评级标准 以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行业指数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的沪深300指数涨跌幅为基准。 推荐 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5%以上 中性 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5%~5%之间 回避 相对沪深300指数下跌5%以上 民生证券研究院: 北京: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7层; 100005 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B座2101; 200122 深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888号东海国际中心A 座28层; 525000 简评报告/银行 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请务必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 证券研究报告 4 免责声明 本报告仅供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信息,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刊载的意见、推测不一致的报告,但本公司没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更新本报告所涉及的内容并通知客户。 本报告所载的全部内容只提供给客户做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对客户的投资建议,并非作为买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工具的邀请或保证。客户不应单纯依靠本报告所载的内容而取代个人的独立判断。本公司也不对因客户使用本报告而导致的任何可能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公司未确保本报告充分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本公司建议客户应考虑本报告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以及(若有必要)咨询独立投资顾问。 本公司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参与、投资或持有本报告涉及的证券或参与本报告所提及的公司的金融交易,亦可向有关公司提供或获取服务。本公司的一位或多位董事、高级职员或/和员工可能担任本报告所提及的公司的董事。 本公司及公司员工在当地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可以向本报告涉及的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包括投资银行业务以及顾问、咨询业务在内的服务或业务支持。本公司可能与本报告涉及的公司之间存在业务关系,并无需事先或在获得业务关系后通知客户。 若本公司以外的金融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金融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该机构的客户应联系该机构以交易本报告提及的证券或要求获悉更详细的信息。 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授权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更改或以任何方式发送、传播本报告。本公司版权所有并保留一切权利。所有在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除非另有说明,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