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毕马威]:海关将审核部分加工贸易企业内部的ERP系统 - 发现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研究/报告详情/

海关将审核部分加工贸易企业内部的ERP系统

商贸零售2011-01-31毕马威野***
海关将审核部分加工贸易企业内部的ERP系统

中国快讯 主要内容 为确保近期公布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决定(二)》(海关总署令第195号)的顺利实施,海关总署发布了2010年第93号公告对第195号令中的有关问题做出进一步明确,主要内容如下:  第195号令规定加工贸易货物与非加工贸易货物应分开管理。为增加可操作性,第93号公告进一步明确“分开管理”的内涵,即加工贸易货物与非加工贸易货物应分开存放,分别记账;采用物流设施一体化管理方式的部分行业或大型企业,须经主管海关审核其内部ERP/SAP系统,确认其能通过联网监管系统实现加工贸易与非加工贸易数据信息流分开后,方可被认定为符合“分开管理”的监管条件。  第195号令规定“加工贸易货物应当存放在经海关备案的场所”。第93号公告明确“海关备案的场所”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办理海关注册登记以及加工贸易业务时向海关备案的经营场所。同时规定除外发加工等业务外,加工贸易货物不得跨直属关区进行存放。 本期快讯讨论的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有关执行问题》,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93号,2010年12月31日发布,2010年12月31日起施行(第93号公告)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决定(二)》,海关总署第195号令,海关总署2010年11月1日发布,2010年12月5日起施行(第195号令) 海关总署发布2010年第93号公告进一步明确关于加工贸易货物监管的有关执行问题。 除了对之前发布的加工贸易相关规定进行明确,该公告也表明海关将更加关注企业的内部控制系统。  海关将审核部分加工贸易企业内部的ERP系统 第五期 二零一一年一月 中国快讯 © 2011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是与瑞士实体 —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毕马威国际”)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 2011 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是与瑞士实体 —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 "毕马威国际" )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 .  第195号令规定“未经海关批准,加工贸易货物不得抵押”。第93号公告进一步明确了不得办理抵押的8种情形,同时也明确若经海关批准办理抵押,企业须向海关提供与抵押加工贸易货物对应成品所使用全部保税料件应缴税款等额的保证金或保函。 毕马威的意见 第93号公告为各地海关及企业明确了第195号令执行中的相关问题,但同时企业应注意其中某些内容可能产生新的不确定因素。  对ERP/SAP系统的要求  海关更加关注企业内控 第93号公告规定在一定的条件下,主管海关将审核企业内部的ERP/SAP系统,确认其能通过联网监管系统实现加工贸易与非加工贸易数据信息流的分开。目前海关经常会检查企业的保税与非保税货物是否分开存放并存放在规定地点,但新规定将此要求扩展到检查ERP/SAP系统是否支持上述要求。这意味着海关监管重点从过去注重结果(即企业是否合规)转向考察企业是否建立恰当的内控机制以确保达到合规的结果。 这正与中国其它政府机关对企业内控系统的日益关注不谋而合。 读者可以联想到国税发[2009] 90号文中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该文发布后,企业和税务机关开始致力于完善和监督大型企业在税务方面的内控机制。将来海关是否也会以类似方式实施其合规要求呢?  部分条款有待明确 第93号公告规定“采用物流设施一体化管理方式”的“部分行业”或“大型企业”,须经主管海关审核其内部ERP/SAP系统。 但上述三个概念具体涵盖内容/范围仍有待明确。  中小型企业合规成本可能显著增加 近年来大多数大型跨国企业已经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成本以加强其内控机制,因此可能对海关审查其ERP/SAP系统做好了相应的准备。然而,很多中小型企业在此方面可能对此有心无力。如果将来海关对“部分行业”做出进一步明确,是否意味该行业的中小企业也必须遵循这种严格的规定? 鉴于公告有关内容尚待明确,而其对合规成本可能产生巨大影响,企业需尽早与其主管海关对此进行沟通。 对于正准备实施新ERP/SAP系统或准备修改现行系统的企业,若计划同时从事加工贸易与非加工贸易业务,应慎重考虑第93号公告的影响。 © 2011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是与瑞士实体 —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毕马威国际”)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 2011 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是与瑞士实体 —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 "毕马威国际" )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  保税货物的储存 加工贸易企业应审核加工贸易货物的存放场所是否符合海关的要求,尤其要关注那些存放于第三方或租赁仓库的保税货物。  保税货物的抵押 第93号公告明确了不得办理抵押的8种情形,在实务中大多数企业的情况不会落入前述的8种情形。然而,对于现正用保税货物进行抵押的企业应检查其是否符合相关的要求、是否获得海关相应的批准及单证手续是否齐全。此外企业要进一步评估提供保证金或保函对企业现金流的影响。 © 2011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是与瑞士实体 —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毕马威国际”)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 2011 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是与瑞士实体 —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 "毕马威国际" )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 何坤明 税务服务主管合伙人 中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电话: +86 (10) 8508 7082 khoonming.ho@kpmg.com 北京/沈阳 凌先肇 电话: +86 (10) 8508 7083 david.ling@kpmg.com 青岛 彭晓峰 电话: +86 (532) 8907 1728 vincent.pang2@kpmg.com 上海/南京 何超良 税务服务主管合伙人 华中区 电话: +86 (21) 2212 3406 chris.ho@kpmg.com 杭州 吴智广 电话:+86 (571) 2803 8081 martin.ng@kpmg.com 成都 周咏雄 电话:+86 (28) 8673 3916 anthony.chau@kpmg.com 广州 李一源 电话:+86 (20) 3813 8999 lilly.li@kpmg.com 福州/厦门 李瑾 电话:+86 (591) 8833 1118 jean.j.li@kpmg.com 深圳 孙桂华 税务服务主管合伙人 华南区 电话:+86 (755) 2547 1188 eileen.gh.sun@kpmg.com 香港 杨嘉燕 电话:+852 2143 8753 karmen.yeung@kpmg.com 华北区 凌先肇 电话:+86 (10) 8508 7083 david.ling@kpmg.com 冯栢文 (Vaughn Barber) 电话:+86 (10) 8508 7071 vaughn.barber@kpmg.com 邸占广 电话:+86 (10) 8508 7512 roger.di@kpmg.com 贾肖肖 电话:+86 (10) 8508 7517 jonathan.jia@kpmg.com 彭晓峰 电话:+86 (532) 8907 1728 vincent.pang2@kpmg.com 黄伟光 电话:+86 (10) 8508 7085 michael.wong@kpmg.com 延峰 电话:+86 (10) 8508 7508 irene.yan@kpmg.com 张豪 电话:+86 (10) 8508 7509 tracy.h.zhang@kpmg.com 赵彤 电话:+86 (10) 8508 7515 catherine.zhao@kpmg.com 高桥宏幸 电话:+86 (10) 8508 7078 hiroyuki.takahashi@kpmg.com 张宇 电话:+86 (10) 8508 7511 leonard.zhang@kpmg.com 华中区 何超良 税务服务主管合伙人 华中区 电话:+86 (21) 2212 3406 chris.ho@kpmg.com 周咏雄 电话:+86 (21) 2212 3206 anthony.chau@kpmg.com 池澄 电话:+86 (21) 2212 3433 cheng.chi@kpmg.com 张少云 电话:+86 (21) 2212 3268 bolivia.cheung@kpmg.com 符碧琴 电话:+86 (21) 2212 3412 dawn.foo@kpmg.com 梁新彦 电话:+86 (21) 2212 3488 sunny.leung@kpmg.com 卢奕 电话:+86 (21) 2212 3421 lewis.lu@kpmg.com 吴智广 电话:+86 (571) 2803 8081 martin.ng@kpmg.com 大谷泰彦 电话:+86 (21) 2212 3360 yasuhiko.otani@kpmg.com 谢忆璐 电话:+86 (21) 2212 3422 grace.xie@kpmg.com 许子冲 电话:+86 (21) 2212 3404 zichong.xu@kpmg.com 翁晔 电话:+86 (21) 2212 3431 jennifer.weng@kpmg.com 张曰文 电话:+86 (21) 2212 3415 william.zhang@kpmg.com 黄及时 电话:+86 (21) 2212 3605 david.huang@kpmg.com 饶戈军 电话:+86 (21) 2212 3208 amy.rao@kpmg.com 华南区 孙桂华 税务服务主管合伙人 华南区 电话:+86 (755) 2547 1188 eileen.gh.sun@kpmg.com 李瑾 电话:+86 (591) 8833 1118 jean.j.li@kpmg.com 李雁 电话:+86 (21) 2547 1198 jean.li@kpmg.com 李一源 电话:+86 (20) 3813 8999 lilly.li@kpmg.com 廖雅芸 电话:+86 (20) 3813 8668 kelly.liao@kpmg.com 何晓宜 电话:+86 (755) 2547 1276 angie.ho@kpmg.com 香港 刘麦嘉轩 税务服务主管合伙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 电话:+852 2826 7165 ayesha.macpherson@kpmg.com 艾柏熙 (Chris Abbiss) 电话:+852 2826 7226 chris.abbiss@kpmg.com 包迪云 (Darren Bowdern) 电话:+852 2826 7166 darren.bowdern@kpmg.com 甘毅信 (Alex Capri) 电话:+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