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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间接股权转让有关规定是否已扩展至非居民个人转让?

房地产2011-06-13毕马威无***
境外间接股权转让有关规定是否已扩展至非居民个人转让?

背景 根据近期中国媒体的报道,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简称“深圳地税”)近来对非居民个人间接转让中国境内企业股权追征税款1368万元。但是追征的税款为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并不十分清楚。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包含一般反避税规定,根据698号文,可以用于将境外间接转让重新定性为非居民(通常为外国企业)直接转让中国公司的股权。这种重新定性适用于滥用组织结构,纳税人无法说明其境外公司经济实质的情况。 尽管698号文已经被中国税务机关运用在一些引人注目的非居民企业转让股权的案例中,但是一些业内人士认为一般反避税规定只存在于企业所得税法中,不应该应用于个人,个人仅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就其应税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初步看来个人所得税法中并没有一般反避税的类似规定。这一新案例似乎昭示国家税务总局(2号文中规定一般反避税调查及调整须层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并不认为这样的理论解读是将一般反避税规定应用于非居民个人转让人的不可逾越的障碍。 深圳案例具体情况 某个个人,据理解为香港税收居民,在香港注册成立一家企业,2000年该公司在中国注册成立了一家企业。该中国子公司在深圳从事物流业,同时中国快讯 第十七期 二零一一年六月 境外间接股权转让有关规定是否已扩展至非居民个人转让? 本期快讯讨论的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简称“698号文”)  关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应用企业所得税法中包含的一般反避税规定对非居民个人境外间接转让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征税的有关案例报道 © 2011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是与瑞士实体 —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毕马威国际”)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 2011 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是与瑞士实体 —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 "毕马威国际" )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 臵办大量仓储设施,经过十年,这些物业的市场溢价很大。在2010年,此个人将其在香港公司的股权以2亿多元的价格转让于一家新加坡公司。 深圳地税经过调查以及与此个人沟通,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对此交易重新定性为转让中国境内子公司股权的交易,并就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了1368万元的税款。深圳地税将此项交易视为滥用组织形式,并且缺少经济实质。这一结论主要基于的事实是相对于高达2亿多元的转让价格而言该香港公司的注册资本(10000港元/8300元)太少,而且该公司并不从事实质经营业务,所以被认为是一般反避税规定涉及的“壳公司”或“导管公司”。 毕马威观察 首先,上述案例被媒体误报的可能性并不能排除,毕竟以前曾发生过误报。然而重要的是纳税人应该意识到698号文被应用于非居民个人的风险可能并不像此前所想象的那么遥远。 媒体报道并没有明确深圳地税征收该笔税款时使用的理论依据。如,媒体报道并未直接提到对698号文的运用。然而,在深圳地税对此交易进行分析时所提及的因素,例如香港公司无实质性经营业务从而被视作导管,以及运用一般反避税规定将香港公司“看穿”视此项交易为转让中国公司股权的这一方式表明深圳地税对待此项交易时运用的方法与698号文中所包含的原则是一致的。 这一案例表明,在698号文中适用于非居民企业的中国境外间接股权转让税务处理的有关规定的适用范围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能扩展到非居民个人股权转让。于是,非居民个人应注意到,通过转让其在境外只具备有限商业实质的控股企业的股权从而间接转让中国企业的股权,产生的收益有可能需要在中国纳税。而且,这一案例也可能引起698号文中转让人报备的要求同样被扩展至满足一定条件的外国人。 自媒体报道来看并不清楚被征收的是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然而,如果是前者,目前看来,个人所得税法中并不包含运用一般反避税原则的规定。看来似乎是深圳地税为将个人所得税法适用于境外个人而从企业所得税法中引入了这一概念。理论上而言,这是对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和中国法律广义的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可能考虑引入相关规定对个人所得税法下一般反避税规定的运用提供清晰指引。无论税务机关以何为基础,都期待国家税务总局适时对其进行进一步的说明,以便为纳税人提供更多的确定性。这同样适用于与698号文的运用有关的其他事件中的不确定性,例如698号文与中国对外税收协定之间的配合。 如欲了解更多有关境外间接股权转让规定事宜,可参考《中国非居民企业税务系列》。 © 2011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是与瑞士实体 —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毕马威国际”)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 2011 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是与瑞士实体 —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 "毕马威国际" )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 联系我们 何坤明 税务服务主管合伙人 中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电话: +86 (10) 8508 7082 khoonming.ho@kpmg.com 北京/沈阳 凌先肇 税务服务主管合伙人 华北区 电话: +86 (10) 8508 7083 david.ling@kpmg.com 青岛 彭晓峰 电话: +86 (532) 8907 1728 vincent.pang@kpmg.com 上海/南京 卢奕 税务服务主管合伙人 华中区 电话: +86 (21) 2212 3421 lewis.lu@kpmg.com 杭州 吴智广 电话:+86 (571) 2803 8081 martin.ng@kpmg.com 成都 周咏雄 电话:+86 (28) 8673 3916 anthony.chau@kpmg.com 广州 李一源 电话:+86 (20) 3813 8999 lilly.li@kpmg.com 福州/厦门 李瑾 电话:+86 (592) 2150 888 jean.j.li@kpmg.com 深圳 孙桂华 税务服务主管合伙人 华南区 电话:+86 (755) 2547 1188 eileen.gh.sun@kpmg.com 香港 杨嘉燕 电话:+852 2143 8753 karmen.yeung@kpmg.com 华北区 凌先肇 税务服务主管合伙人 华北区 电话:+86 (10) 8508 7083 david.ling@kpmg.com 冯栢文 (Vaughn Barber) 电话:+86 (10) 8508 7071 vaughn.barber@kpmg.com 邸占广 电话:+86 (10) 8508 7512 roger.di@kpmg.com 古军华 电话:+86 (10) 8508 7095 john.gu@kpmg.com 贾肖肖 电话:+86 (10) 8508 7517 jonathan.jia@kpmg.com 彭晓峰 电话:+86 (10) 8508 7516 +86 (532) 8907 1728 vincent.pang@kpmg.com 黄伟光 电话:+86 (10) 8508 7085 michael.wong@kpmg.com 延峰 电话:+86 (10) 8508 7508 irene.yan@kpmg.com 张豪 电话:+86 (10) 8508 7509 tracy.h.zhang@kpmg.com 赵彤 电话:+86 (10) 8508 7515 catherine.zhao@kpmg.com 高桥宏幸 电话:+86 (10) 8508 7078 hiroyuki.takahashi@kpmg.com 赵希尧 电话:+86 (10) 8508 7096 abe.zhao@kpmg.com 华中区 卢奕 税务服务主管合伙人 华中区 电话:+86 (21) 2212 3421 lewis.lu@kpmg.com 周咏雄 电话:+86 (21) 2212 3206 +86 (28) 8673 3916 anthony.chau@kpmg.com 池澄 电话:+86 (21) 2212 3433 cheng.chi@kpmg.com 张少云 电话:+86 (21) 2212 3268 bolivia.cheung@kpmg.com 符碧琴 电话:+86 (21) 2212 3412 dawn.foo@kpmg.com 何超良 电话:+86 (21) 2212 3406 chris.ho@kpmg.com 梁新彦 电话:+86 (21) 2212 3488 sunny.leung@kpmg.com 吴智广 电话:+86 (21) 2212 2881 +86 (571) 2803 8081 martin.ng@kpmg.com 大谷泰彦 电话:+86 (21) 2212 3360 yasuhiko.otani@kpmg.com 谢忆璐 电话:+86 (21) 2212 3422 grace.xie@kpmg.com 许子冲 电话:+86 (21) 2212 3404 zichong.xu@kpmg.com 翁晔 电话:+86 (21) 2212 3431 jennifer.weng@kpmg.com 张曰文 电话:+86 (21) 2212 3415 william.zhang@kpmg.com 黄及时 电话:+86 (21) 2212 3605 david.huang@kpmg.com 饶戈军 电话:+86 (21) 2212 3208 amy.rao@kpmg.com 张宇 电话:+86 (21) 2212 2888 leonard.zhang@kpmg.com 华南区 孙桂华 税务服务主管合伙人 华南区 电话:+86 (755) 2547 1188 eileen.gh.sun@kpmg.com 李瑾 电话:+86 (755) 2547 1128 +86 (592) 2150 888 jean.j.li@kpmg.com 李雁 电话:+86 (21) 2547 1198 jean.li@kpmg.com 李一源 电话:+86 (20) 3813 8999 lilly.li@kpmg.com 廖雅芸 电话:+86 (20) 3813 8668 kelly.liao@kpmg.com 何晓宜 电话:+86 (755) 2547 1276 angie.ho@kpmg.com 香港 刘麦嘉轩 税务服务主管合伙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 电话:+852 2826 7165 ayesha.lau@kpmg.com 艾柏熙 (Chris Abbiss) 电话:+852 2826 7226 chris.abbiss@kpmg.com 包迪云 (Darren Bowdern) 电话:+852 2826 7166 darren.bowdern@kpmg.com 甘毅信 (Alex Capri) 电话:+852 2826 7223 alex.capri@kpmg.com 霍宁思 (Barbara Forrest) 电话:+852 2978 8941 barbara.forrest@kpmg.com 白士平 (Ken Harvey) 电话:+852 2685 7806 ken.harvey@kpmg.com 何博礼 (Nigel Hobler) 电话:+852 2143 8784 nigel.hobler@kpmg.com 甘兆年 (Charles Kinsley) 电话:+852 2826 8070 charles.kinsley@kpmg.com 孔達信 (John Kon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