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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 保险前沿动态 - 第五十五期, 二零一六年六月

金融2016-06-29毕马威枕***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 保险前沿动态 - 第五十五期, 二零一六年六月

© 2016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是与瑞士实体 —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1第 55 期, 2016年6月 目录汇总层次2保险财务收入或费用4其他前期问题8附录:IASB重新审议内容概要11项目里程碑及完成时间表22联系我们23了解更多资讯24鸣谢26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险前沿动态“IASB正在完善即将出台的保险合同准则,并提出基于原则将保险财务费用进行分摊计入损益的方法 。” – Joachim Kölschbach, 毕马威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险业 全球主管合伙人在六月份的会议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讨论了多个在即将出台的保险合同准则的投票环节中出现的前期问题。汇总层次 – 在合同初始之后计量合同服务边际(CSM)IASB明确说明了释放合同服务边际的目的,即在报告日,合同服务边际代表一组合同未来将要提供的服务的利润。合同组合将与用来确定合同何时是亏损的合同组合相同,合同服务边际的释放将反映期末仍在合同组合中的合同的预计持续期和规模。工作人员还阐明了实体可以在现有的组合中增加新的合同,前提是在增加新合同的当日,新合同与组合内的合同具有类似特征。保险财务收入或费用对在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之间分拆保险财务收入或费用的实体,IASB同意取消要求它们按成本计量基础将保险财务收入或费用计入损益的目标。此外,他们同意明确说明在这种情况下,实体应在整个合同期间内,“系统分摊”全部预计的保险财务收入或费用并将其在损益中列报。他们还提供了有关如何确定系统分摊的指引,并同意实体不需要将风险调整的变动分解为财务组成部分和承保组成部分。其他前期问题IASB同意提供指引,说明哪些履约现金流量的变动与未来服务有关,因此将调整合同服务边际,以及哪些变动与本期及过去的服务有关,因此不调整合同服务边际。IASB还同意,可变费用法不应适用于实体已签发或持有的再保险合同。下一步IASB正在继续进行即将出台的保险合同准则的投票流程,预计在2016年第三个季度讨论其生效日期。IASB预计在2016年年末左右发布最终准则。解决准则发布 前期问题 © 2016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是与瑞士实体 —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2在合同初始之后计量合同服务边际何为具体问题?2014年6月,IASB阐明,即将出台的保险合同准则旨在为计量单个保险合同制定原则。1这个月,IASB讨论了一个在何种情况下这些原则会导致不同结果的示例。示例说明,根据合同服务边际是按单个合同层面计算还是组合层面计算,每个期间合同服务边际的变化,以及在期末由此产生的总的合同服务边际会有所不同。2何为IASB工作人员的建议?在工作人员看来,这些差异在意料之外。他们得出结论,基于预计的持续期释放合同服务边际的目标得以通过对合同组合的计算实现。相应地,他们建议IASB阐明计量应该在合同组合层面进行。这与2016年1月做出的亏损合同在组合层面汇总的决定是一致的。3此外,工作人员建议解决有关2016年1月份会议中使用的有关盈利性描述的起草问题。在建议中“盈利性”指合同服务边际占预计总收入之比,评估类似预计保费可作为便于实际操作的替代方法。工作人员没有提出建议,而是说明实体可以在合同初始时将合同加入一个已存在的合同组合中,就此回应了很多利益相关方都提出的一个问题。实体可以在现有的组合中增加新的合同,前提是在增加新合同的当日,新合同与组合内的合同具有类似特征。何为IASB的讨论内容?大多数IASB成员支持取消在分摊合同服务边际时,在单一合同层面计量保险合同的目标。但是,部分成员不大赞同硬性规定合同分组标准,或是认为分组标准应该更加以原则为基础——即,它们不应包括要求具备类似关键假设和预计盈利性的要求。部分成员关注“类似盈利性”一词的意义,他们认为这一术语在实务中难以解释,并建议给出进一步的澄清。但是,一位IASB成员认为使用该术语是有意为之,并且评估以及评估的频率都需要实体管理层运用判断。何为IASB的决定?IASB做出以下决定。经澄清的方面IASB 的决定调整和释放合同服务边际的 目的明确报告日的合同服务边际代表一个合同组合未来将要提供的服务的利润。IASB明确说明了计量合同服务边际的目标和合同分组的条件。 汇总层次1. 更多信息参见IFRS Newsletter: Insurance Issue 4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保险前沿动态》第41期,英文版)。2. 有关说明性示例详情,参见June 2016 IASB staff paper 2A (2016年6月IASB工作人员报告2A,英文 版 )。3. 更多信息参见IFRS Newsletter: Insurance Issue 5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保险前沿动态》第51期)。 © 2016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是与瑞士实体 —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3经澄清的方面IASB 的决定用来计量合同服务边际的合同组合明确规定用来计量合同服务边际的合同组合应该与用来确定合同何时是亏损的合同组合相同。因此,实体应通过将保险合同组合在一起来计量合同服务边际,这些合同在合同初始具备以下特征: −实体预计的预期现金流量在金额和时间方面将以类似方式回应关键假设的变动;以及 −具有类似的预计盈利性——即,类似的合同服务边际占总的预期收入的百分比。实体可以将评估保费预计回报率——即合同服务边际占预计保费的百分比,作为便于实务操作的方法。将合同组合的合同服务边际分摊至损益的方法要求在将合同组合的合同服务边际进行分摊计入损益时,实体应反映在期末仍在合同组合中的合同的预计持续期和规模。毕马威见解合同服务边际应基于合同的预计持续期和规模释放。对预计的失效保单,其剩余的合同服务边际将由预期继续有效的合同吸收。因此,释放合同服务边际的技术在概念上与视合同终止而定的年金一致,但前者是在合同组合的层面。实体将必须确定在合同组合层面释放合同服务边际的能力。例如,大多数现有的精算系统及数据库并没有处理永久性分组的能力。实体可能发现难以对现有的组合增加新的合同,因为新合同关键假设的变化不大可能对现有组合的现金流量产生同样影响。因此,实体可能最后得到的是很多分开的合同组合,而评估和监控多个组合意味着更多的挑战和更高的成本。因此,实体在其执行过程中尽早做出有关分组层次的决策将是至关重要的。 © 2016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是与瑞士实体 —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4保险财务收入或费用列报与披露何为具体问题?2015年9月,IASB 同意: −在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之间分拆由财务假设变动导致的保险合同计量的变动的目的,即按成本计量基础在损益中列报保险财务收入或费用4; −不规定按成本计量基础确定保险财务收入或费用的具体方法;以及 −成本计量基础的定义——即在合同期间对保险财务收入或费用进行系统的分摊。5本月,IASB讨论了是否需要对上述要求进行澄清和变动,包括: −是否有必要采用“成本计量基础”一词; −是否应提供有关“系统分摊”一词意义的指引;或 −是否有必要修订披露要求。IASB还讨论了风险调整是否应分解为财务组成部分和承保组成部分。何为工作人员的建议? 6使用术语“成本计量基础”工作人员建议即将出台的保险合同准则: −不应明确规定在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之间分拆保险财务收入或费用的目标是按成本计量基础在损益中列报保险财务收入或费用;以及 −应明确规定实体应在整个合同期间将总的预计保险财务收入或费用进行系统分摊并计入损益。工作人员指出他们之前提供的用来说明系统分摊的示例采用的是给付利率,并不接近实际收益率。IASB已同意对于在损益中列报保险财务收入取消成本计量目标。 4. 该术语取代了IASB之前采用的“保险投资收入或费用”。工作人员在June 2016 IASB staff paper 2C (2016年6月工作人员报告2C,英文版)中将其定义为“随时间推移导致的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以及财务假设变动影响的变动”。5. 更多信息参见IFRS Newsletter: Insurance Issue 48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保险前沿动 态 》第48期)。6. 这些建议仅针对存在经济错配时,将保险财务收入或费用的变动的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列报。 © 2016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是与瑞士实体 —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5 7. 这一目标将包括实体应讨论预计的投资利润,以及实体持有的资产与保险合同负债相比在性质和期限上的重大差异。有关术语“系统分摊”的指引工作人员建议提供何为系统分摊的指引,以及在财务假设对支付给投保人的金额确有实质性影响,和没有实质性影响时,应如何对保险合同确定系统分摊的指引。工作人员指出,可以基于将估计现金流量折现为等于其账面金额的现值所用的单一实际收益率或收益率曲线,在损益中确认保险财务收入或费用。披露工作人员建议取消对保险财务收入或费用进行分析的披露要求,因为该要求未必对所有带有分红特征的合同而言都相关。因此,如果予以保留,该要求可能适用于部分情况而非所有情况。工作人员计划加入一个具体目标,要求实体为投资者提供充分信息,以使投资者了解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表中净财务收入或费用的来源。7风险调整的列报工作人员建议不要求实体将风险调整的变动分解为财务组成部分和承保组成部分。这是因为工作人员认为,由于存在不同的计量技术,要求实体识别折现率变动对风险调整的影响并不可行。何为IASB的讨论内容?为回答一位IASB成员的问题,工作人员澄清,不要求分解风险调整的建议实际上是他们将纳入最终的保险合同准则的披露要求中的一项会计政策选择。 两位IASB成员建议工作人员建议中包含的确定系统分摊的示例应该是限制性的——即,保险公司必须在若干方法中选择一个来确定系统分摊。 © 2016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是与瑞士实体 —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6何为IASB的决定?使用术语“成本计量基础”即将出台的保险合同准则将: −不明确规定在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之间分拆保险财务收入或费用的目标是按成本计量基础在损益中列报保险财务收入或费用;以及 −应明确规定实体应在整个合同期间将总的预计保险财务收入或费用进行系统分摊并计入损益。有关术语“系统分摊”的指引 −即将出台的保险合同准则将提供以下有关系统分摊的指引: -系统分摊基于合同的特征,而无需考虑不影响合同现金流量的因素8;以 及 -系统分摊将会导致在合同终止时,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为零。 −对财务假设的变动对支付给投保人的金额没有实质性影响的保险合同,系统分摊通过合同初始适用的折现率确定。 −对财务假设的变动对支付给投保人的金额确有实质性影响的保险合同,系统分摊通过以下二者之一确定: -使用固定利率;或 -对采用给付利率确定应付给投保人的金额的合同,按基于本期支付给投保人的金额以及未来期间内预计应付给投保人的金额进行分摊。8. 例如,如果预计确认的资产回报并不影响履约现金流量,则它们不应影响预期的财务收入或费用的分摊。 © 2016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是与瑞士实体 —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7披露即将出台的保险合同准则将: −取消披露总的保险财务收入或费用具体明细构成的要求9;以 及 −要求实体披露以下内容,以对报告期间内总的保险财务收入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