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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策略专题报告:新三板投资策略

2014-12-12曹燕萍、徐炜国金证券改***
宏观策略专题报告:新三板投资策略

- 1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新三板专题分析报告 宏观策略专题报告2014年12月12日 新三板投资策略 基本结论  新三板的定位主要是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的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是构成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定位的不同,新三板的挂牌条件比较宽松,公司普遍规模较小,质地参差不齐,风险也较大,因而法规设定的对个人投资者的进入门槛也较高。  2014年8月做市商制度实行以来,新三板的市场关注度和活跃度明显提升,目前新三板挂牌公司数已超过1500家,总市值超过4000亿,日均成交金额在1个亿左右,单个股票的最大日成交金额超过1000万,但每天也有绝大多数公司没有交易。预计未来2-3年新三板的挂牌家数可能达到5000家,市值将突破1万亿。  做市商制度对新三板的定价机制和活跃市场有重要意义,但目前采用做市转让的公司家数仍不足百家,绝大多数公司仍采用协议转让,以目前的市场交易量机构投资者很难参与。规模较大的资金采用参与定增方式入股是比较可行的策略,中小规模的资金可以挖掘一些业务独特、公司质地优良的个股批量逐渐买入,等待交易规则变革和转板机制打通可能带来的整体性估值提升的机会。  以2013年业绩计算,新三板的加权市盈率在20倍,但按算数平均计算的市盈率达到39.5倍,表明新三板估值的个体差异巨大。并且大多数公司存续时间短,历史盈利波动很大,采用常规的财务数据分析和盈利预测、估值办法对新三板可能无效。投资新三板需充分考虑潜在风险。  我们自下而上筛选的部分新三板公司: 中科软430002.oc——在保险行业重写恒生电子的神话 凯立德430618.oc——中国GPS导航软件第一品牌 新松佳和430019.oc——新松机器人旗下控股子公司 指南针430011.oc——定位于个人投资者的金融服务商 中海阳430065.oc——光伏电站的EPC工程承包商 武汉蓝电830779.oc——电池检测行业中的领先企业 永铭医学430306.oc——心血管领域的专业 CRO 新产业830838.oc——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器及配套试剂 本报告的主要看点: 1. 介绍了新三板的概况、交易制度和发展现状。 2. 分析新三板的投资机会和潜在风险。 3. 自下而上筛选了部分我们看好的新三板公司。 曹燕萍 分析师 SAC执业编号:S1130514080004 (8621)61038291 caoyanping@gjzq.com.cn 徐炜 分析师 SAC执业编号:S1130511030024 (8621)60230204 Xuewei1@gjzq.com.cn 证券研究报告 - 2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新三板专题分析报告一、新三板概况 1、什么是“新三板”  三板市场最早起源于2001年的“股权代办转让系统”,当时的主要目的是承接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和退市公司,称为“旧三板”。 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权报价转让,因为挂牌企业以高科技企业为主,为了区别于原三板市场,称为“新三板”。  2012年,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扩大新三板范围,新增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天津滨海高新区。2012年9月,新三板(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在北京注册成立,2013年1月正式运营,成为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的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2013年底,新三板的范围突破试点的国家高新区限制,扩容至全国所有符合新三板条件的企业。 2、新三板的定位和挂牌条件  新三板的定位主要是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的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是构成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定位的不同,新三板的挂牌条件相对比较宽松: ( 1)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3、新三板的规模  新三板扩容以后,申请挂牌的企业蜂拥而至。2013年底时挂牌企业还只有300多家,截至2014年12月中旬,新三板的挂牌企业已突破1500家,总市值超过4000亿。特别是做市商制度实施以来,8月-10月三个月的申请挂牌企业数量就达到近700家,截至12月初,采用做市转让方式的公司家数已达82家。 2001年 旧三板承接两网和退市公司 2006年 中关村企业进入股转系统,称新三板 2012年 新三板范围增加三个高新区 2013年1月挂牌正式运营,年底扩容至全国 2014年8月开始实行做市商制度 0200400600800100012001400160013年底14年底做市转让新三板公司家数 - 3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新三板专题分析报告 做市商制度自2014年8月25日开始正式实施,对新三板的流动性有明显改善。在做市转让实施以前,从2014年初到8月19日,整个新三板累计成交笔数只有930笔,累计成交金额只有38.19亿,8个多月换手率只有1.2%。做市转让制度实施以来,新三板的平均单日成交金额提高到了1个亿左右,采用做市转让的公司交易活跃度明显比协议转让的要高,而协议转让虽然占总成交金额的比重仍超过7成,但成交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公司,单个公司的最大日成交量达到1000-2000万左右。 数据来源:万得资讯、国金证券上海投资咨询分公司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网、国金证券上海投资咨询分公司  按目前新三板的规模和交易量,机构投资者很难参与。但由于新三板对创业型企业吸引力较大,预计未来挂牌企业规模将继续快速扩容,加上未来投资者门槛可能下调和增加竞价转让的方式,市场活跃度和交易量有望快速提升。市场预计,未来2-3年新三板公司数量可能达到5000家,5年以后市值规模可能超过创业板。 0%10%20%30%40%50%60%70%80%90%100%公司占比 成交家数占比 成交金额占比协议转让做市转让0204060801001201408月9月10月11月12月上旬日均成交(百万) - 4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新三板专题分析报告二、新三板的游戏规则 1、投资者进入门槛  机构投资者:根据2013年底修订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规定,注册资本500万以上的法人机构和实缴资本500万以上的合伙企业,以及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券商资管、监管认可的其他金融产品均可参与新三板。  个人投资者:由于新三板的挂牌公司以创业型企业为主,投资风险较大,对个人投资者的进入门槛较高。根据目前的规定,只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才可以申请参与新三板: (一)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2、交易规则  新三板的交易规则和主板有很大的差异,根据2013年底修订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新三板股票转让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目前实际采用的主要是协议转让和做市转让,竞价方式要等监管部门认为条件具备时,对部分符合条件的公司采用。  协议转让: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时提供收盘集合竞价。申报分为意向申报、定价申报和成交确认申报。意向申报不撮合交易,定价申报之间不能成交,定价申报必须和成交确认申报撮合成交,收盘时把未成交的定价申报集合竞价,采用时间优先,仅对价格一致的成交。  做市转让: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须有2家以上从事做市业务的主办券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做市商应当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持续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并在报价价位和数量范围内履行与投资者的成交义务。做市转让方式下,投资者之间不能成交,只能和做市商成交,采取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系统撮合、按做市报价成交。  新三板转让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15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新三板对股票转让不设涨跌幅限制。买卖挂牌公司股票,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挂牌公司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 新三板与主板的主要差异: 新三板 主板 参与主体 机构投资者为主 个人投资者门槛高 散户占比高 涨跌停 无 有 申报单位 1000股及其整数倍 100股/手 交易方式 协议转让 做市转让 竞价交易 定价方式 协议定价 做市商定价 竞价决定 - 5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新三板专题分析报告成交活跃度少部分股票成交活跃 大部分股票无成交 高换手 - 6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新三板专题分析报告三、新三板的投资机会 1、新三板交易规则可能的变化将带来估值提升  由于我国处于经济转型的特殊时期,扶持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对于经济转型有重要的战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