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与关键数据
本次公告为上市公司发布的第四条含金量重大的公告,主要包括:新增“矿山投资开发”经营范围(0727)、顶格回购股票最高价格达45.38元/股(0805)、提出打造西藏区属重要矿产资源上市平台(0809)以及西藏地矿集团成为股东后的同业竞争承诺(0816)。
同业竞争核心约定
西藏地矿集团承诺:
- 集团下属子公司不得与高争民爆形成同业竞争;
- 若高争民爆业务拓展与集团现有业务冲突,集团需转让部分同业业务,高争民爆享有优先购买权;
- 若集团其他体外企业和上市公司出现利益冲突,优先保障高争民爆利益。
研究结论
参考国企解决同业竞争的四种法定终局路径(体外资产股权注入、对外转让、关停注销、业务分立剥离),该承诺不仅打消市场对矿产资产体外留存的担忧,且明确全部注入上市公司。由于西藏地矿集团核心主业为矿山投资开发,而上市公司已新增该业务并定位为区属矿产资源上市平台,超150亿利润的集团矿山开发类核心资产将在上市公司开展矿产开发业务后触发全部注入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