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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稀土:2020年年度报告

2021-04-15 财报 -
报告封面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未出席董事情况 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李金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占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庄彬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方稀土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81,441,400.3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8,144,140.0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427,139,023.83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7,490,436,284.12元,资本公积金242,620,989.73元。 2020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通过回购专户回购的公司18,000,158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33,066,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18,000,158股后的基数为3,615,065,842股,以此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53,054,608.94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公司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9%。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7,237,381,675.18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存在的经营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1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2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5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11第五节重要事项...........................................39第六节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0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76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77第九节公司治理...........................................91第十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98第十一节财务报告........................................105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227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公司股票简况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二)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19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调整原因及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中第五项“(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于制造业门类下的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大类,属于稀土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小类。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中国乃至全球最大的轻稀土产品供应商,是我国稀土行业六大稀土集团之一。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稀土原料产品、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及部分稀土终端应用产品。其中,稀土原料产品包括稀土盐类、稀土氧化物及稀土金属,是下游稀土功能材料及新材料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主要生产原料;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包括稀土磁性材料、抛光材料、贮氢材料、发光材料、催化材料,主要用于生产制造所属产业领域内的应用产品,如磁体、抛光粉(液)、镍氢电池、荧光粉、催化剂等;稀土终端应用产品包括镍氢动力电池、稀土永磁磁共振仪、稀土永磁电机。 (二)经营模式 公司依靠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所掌控的白云鄂博稀土资源优势,采购其控股子公司包钢股份生产的稀土精矿,在国家稀土生产总量控制计划的指导下,委托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将稀土精矿加工为混合碳酸稀土,再由公司直属、控股、参股公司将混合碳酸稀土分离为单一或混合稀土盐类、稀土氧化物及稀土金属产品。公司统一收购、统一销售以上稀土冶炼分离产品,同时发挥下属国贸公司作用开展以稀土贸易为主、非稀土贸易为辅的多元贸易业务增收创效。 为提高稀土产品附加值,促进稀土元素平衡利用,推动稀土产业向下游高端高附加值领域延伸发展,公司发挥稀土资源优势,以资本为纽带,通过独资设立、合资组建、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稀土功能材料产业,不断提高产业规模、发展质量和价值创造能力,现已形成磁性材料、抛光材料、贮氢材料、发光材料和催化材料五大稀土功能材料产业板块。各板块企业根据公司战略规划,通过采购加工稀土原料类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各自产业领域内的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同时,公司结合资源特点及产业布局,有选择地发展稀土终端应用产品,现已形成贮氢材料—镍氢动力电池、磁性材料—稀土永磁磁共振仪及稀土永磁电机的稀土终端应用布局。 公司以下属稀土研究院为核心,发挥各类科研平台的人才、技术和创新优势,为产业运营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不断提升产业链技术水平与研发能力,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公司通过坚持在原料保障、生产衔接、成本管控、营销运作、科研支撑、管理协同、对标升级、资本运营、文化融合、体制机制创新等环节统筹规划、改革创新、协同运营、综合施策,增强产业上下游一体化发展的协同性和增值创效能力,产业融合发展带动产线优化、工艺革新、品质提升,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行业情况 报告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稀土市场年初波动较大,下游需求低迷,各类产品价格震荡波动,轻重稀土走势分化明显,稀土行业上下游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加大。面对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国家全面深入调研疫情影响,制定出台扶持政策聚力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加大帮扶力度、保障原料供应、解决融资需求,千方百计帮助行业上下游企业复工复产,纾解困难局面。随着二季度以来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稀土行业各环节企业攻坚克难,加强生产经营自律,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贯彻落实疫情期间促进行业上下游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措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疫情防控与产业发展同步推进,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抓“六稳”、促“六保”,努力克服疫情对产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努力把疫情影响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企业生产经营及盈利能力逐步恢复至同期水平,行业总体运行取得了来之不易的发展成绩,展现了稀土行业的责任与担当。 一年来,稀土行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稀土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动行业创新资源汇聚,成立中国科学院赣江创新研究院,组建国家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搭建新型科研创新平台,加快稀土新材料和高端应用产品研发及成果转化,不断增强产业创新能力,支撑制造强国建设。有序增加稀土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满足企业及市场需求。健全完善稀土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新资源税法正式实施,合理调整资源税率,促进产业发展。在国家的政策扶持及有序治理下,行业企业经营质量稳步提高,结构调整及转型升级稳步推进,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稀土行业其他信息详见本报告其他章节相关内容。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项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项下的“资产、负债情况分析”相关内容。公司不存在境外资产。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资源优势 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拥有全球最大的稀土矿—白云鄂博矿的独家开采权,拥有内蒙古地区稀土产品专营权。控股股东以公司为平台发展稀土产业,开发利用稀土资源,将其资源优势转化为上市公司的产业发展优势,奠定了公司发展基础。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包钢股份排他性地向公司供应稀土精矿,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原料保障。近年来,在国家稀土开采、生产总量控制计划指标分配中,公司获得的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指标分配量分别占据年度指标总量的50%左右,持续稳定的指标获得量巩固增强着公司资源优势和产业竞争力,凸显了公司行业地位和发展潜能。 (二)全产业链与规模优势 公司是我国最早建立并发展壮大的国有控股稀土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行业内率先发展成为集稀土冶炼分离、功能材料、应用产品、科研和贸易一体化的集团化上市公司,形成以稀土资源为基础、冶炼分离为核心、新材料领域建设为重点、终端应用为拓展方向的产业结构,并依托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稀土上中下游一体化发展,构筑了行业领先的全产业链竞争优势。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下属分工明确、各具优势和特色的直属、 控股、参股企业48家,资产规模和产业版图逐步优化稳固,成为全球最大的稀土企业集团和稀土产业基地,是我国六大稀土集团之一,在我国稀土行业有着重要影响力。 (三)科研与技术优势 通过开发利用白云鄂博稀土资源,公司建立了层次分明、特长突出、契合公司发展需求的科研工作体系,并由此积累与储备了公司雄厚的稀土科研、技术、人才等软硬件资源。公司下属的稀土研究院是全球最大的稀土专业科研院所,该院及依托该院组建的各类国家、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