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电魂网络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3.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3.3公司负责人胡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小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骁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3.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5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3.6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在福建省厦门市设立全资子公司电魂网络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电魂网络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完成工商注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已向电魂网络科技(厦门)有限公司注资1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2021年2月6日分别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电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魂创投”)就与共青城优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优意”)、王叁寿、陈学赓、严琳、陈柏霖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其中约定由共青城优意划转2,200万元作为保证金,若共青城优意最终未能完成将九次方大数据信息集团有限公司434,342元出资额过户登记到电魂创投名下,则该笔款项将作为股权转让返还款归属电魂创投。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电魂创投已收到该笔款项,共青城优意尚未履行完毕《民事调解书》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5日、2021年3月24日分别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3.7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8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