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临2026-25号 证券简称:新金路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局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六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广西有色栗木矿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公司子公司广西有色栗木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栗木矿业”)为推进采矿、选矿、冶炼项目工程建设与嘉兴颉岑恒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胤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南中京兴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睿泽长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广西有色栗木矿业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各方同意基于新兰特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西有色栗木矿业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广西有色栗木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按照人民币1.1130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对栗木矿业进行增资,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新金路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路矿业”)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广西有色栗木矿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65号)。2026年2月11日上述增资事宜已完成,栗木矿业的注册资本由增资前的32,875万元人民币变更为53,989.1061万元人民币,新金路矿业持有栗木矿业60.8919%股权,栗木矿业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2024年12月13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0305民诉前调51628号《民事裁定书》,并于2024年12月30日冻结了公司子公司新金路矿业持有的栗木矿业占比22.4362%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7,375.90万元。2026年1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具保函的议案》,同意新金路矿业向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交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申请,由栗木矿业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开立金额为人民币7,375.90万元的不可撤销银行保函。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开具保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7号)。2026年2月5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出具(2025)粤0305民初31068号《民事裁定书》,解除新金路矿业名下持有的栗木矿业22.4362%股权的冻结。目前上述诉讼事项原告已撤诉,栗木矿业已申请办理保函注销相关手续。 3、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二届第七次董事局会议、第十二届第 七次监事局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栗木矿业提供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9号)。报告期内,公司为栗木矿业向恭城农商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栗木矿业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栗木矿业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相关决策方面均需严格履行公司审批程序,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担保额度在公司年度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2026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