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事项概述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96)。 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2025年1-9月合并报表中对本期收购鞍山富裕矿业销售有限公司的合并的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导致公司2025年9月30日无形资产、商誉、递延所得税负债、少数股东权益等项目数据不准确。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已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更正。 二、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本次更正的内容包括因财务数据更正等事项导致的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及文字描述调整,具体更正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6-038),修订部分以黑色加粗的形式标注。 三、表决与审议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正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 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正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将与本更正公告一同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