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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越科技:清越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4-29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代码:688496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二零二六年四月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5011号)。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其他风险事项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详细阐述,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德皓审字[2026]00002094),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清越科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德皓核字[2026]00001241)。 六、公司负责人高裕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小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争换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德皓审字[2026]00002094),经审计,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884.34万元,2025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20,389.35万元,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842.70万元。 考虑到公司经营情况、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不适用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48第五节重要事项............................................................................................................................68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96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104第八节财务报告..........................................................................................................................104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注:2025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变更公司保荐代表人安排的通知》,因原保荐代表人赵瑞梅女士已达到退休年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派戴宁先生自2026年1月1日起接任本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并负责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承担持续督导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一、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适用√不适用 十二、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四、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部分信息因涉及商业秘密已申请豁免披露,并已履行公司内部相应审核程序。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致力于为物联网终端显示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供应商,主要从事OLED等新型显示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凭借在有机光电子器件和技术领域的长期耕耘和深厚积累,公司以PMOLED技术起步,逐步形成了以PMOLED、电子纸模组与硅基OLED微显示器三大业务为主的产品架构与业务格局,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家居、医疗健康、车载工控、消费电子、穿戴显示、商超零售、近眼显示XR(扩展现实,包含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等领域,全球在册客户数量累计达2万余家。 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情况□适用√不适用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探索、不断改进,形成了以产定购、以销定产的采购模式和生产模式以及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主要通过为下游客户提供适用不同应用场景的终端显示产品,来实现收入和利润。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和完善,公司经营模式已经基本稳定,与同行业公司相似,具有行业普遍性。 1、研发模式 研发一般分为新产品研发和新技术研发,而新技术研发的创新成果最终回归到新产品,从新产品的尺寸、性能、外观、成本等维度体现。针对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公司制定并实施了《APQP(产品质量先期策划)管理程序》,将新产品及新技术的开发划分为四个阶段:策划阶段、 设计开发阶段、试产阶段、量产阶段,其中每个阶段均有明确的输入要求和严格的阶段评审,使最终产出的成果能够满足要求。 2、采购模式 公司由资材部主要负责采购管理和服务。在遵循公司制定的《采购管理程序》、《供应商管理程序》、《生产计划与物料管理程序》等多项采购相关程序的基础上,资材部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通过兼顾市场供需实际、友好议价的方式,本着透明公开、合作共赢的原则,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公司购买的物料、设备、服务等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地交付到公司的需求单位。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以客户订单及中长期预计需求量为导向,制定生产计划并实施。在生产方面,公司以自产为主,可以保障产品的正常市场供应。 1)生产计划:公司PMC(生产计划与物料控制岗位)根据产品需求部门提供产品“需求计划”,提前规划产能和物料,并且合理优化排产顺序,集中生产同类产品,降低生产成本。 2)生产实施:PMC按制定好的排产计划,每天开立生产投料单,交制造部执行;仓库配料员根据生产投料单,按工单配料交付产线,制造部领用相关物料后安排生产。 4、销售模式 对于显示终端产品,根据客户是否为最终用户,将销售模式分为直销和经销两种模式,其中无论是直销还是经销模式,均为买断形式。直销模式下,客户采购产品主要用于自行生产终端产品,或用于终端产品的完整显示方案;经销模式下,客户采购产品用于直接对其客户销售或嵌入其整体显示方案中对其客户销售。公司通过经销模式开展销售,有利于借助经销客户销售渠道覆盖面广的优势,扩展公司产品的地域覆盖度、提高市场开拓效率、降低客户维护成本。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中小尺寸显示终端产品,按照业务或产品类型,公司属于新型平板显示行业。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公司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7),公司属于“C39计算,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的“C397显示器件制造”。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C3974显示器件制造”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电子核心产业-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被列为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OLED作为新一代显示技术,拥有众多优良特性,具有高亮度、高对比度、宽色域等高画质显示的特点。除此之外,基于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