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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越科技:清越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2024-07-06财报-
清越科技:清越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公司代码:688496公司简称:清越科技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二零二四年四月 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以下存在异议声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耿建新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持部分保留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耿建新 独立董事 近日,独立董事一直关注清越科技与金华市税务局相关的事件。我们询问了公司领导与相关的同事,并与进行年审的注册会计师就此问题交换了意见。按照清越科技公司同事的解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清越”)于2023年2月收到了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下简称:“税务局”)向义乌清越下发《税务事项通知书》事项,公司根据税务局的要求进行了自查,结论为:在公司内-外-内业务,相关出口退税文件与《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要求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规定理解层面的差异),相关凭证涉及出口退税金额约4,442万元。经与税务局多次沟通和讨论,由于相关文件不规范,税务局没有同意公司提出的将发票进行整改的建议,公司根据税务局的要求和指示对前述所涉约4,442万元税款,在当期通过增值税留抵抵欠税款方式进行缴纳。2024年3月21日公司就该事项取得税务局的情况说明,确认义乌清越于2023年5月及时进行自查整改,上述行为发生在2023年,未予罚款及征收滞纳金。该事项涉及税款是否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公司未查到相关所得税法明确规定,2024年4月11日经请示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得到口头回应认为该笔税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该事项影响公司2023年净利润4,442万元。针对以上事项,独立董事耿建新认为:独立董事一是难以认定此事项是否真实、完整、正确;二是不能确定此事项这样进行处理是否合法、合规。因此,独立董事耿建新提请公司董事会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独立对公司此税务事项进行专项复核。 董事长高裕弟已提议2024年4月25日召开临时董事会,讨论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独立对公司此税务事项进行专项复核,后续如有进展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107.5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8,311.7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93.34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17,382.0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313.82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16,372.46万元,影响因素主要如下: 1、2023年2月,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向义乌清越下发《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就纳税义务履行情况开展自查。经自查,公司认为,在公司内-外-内业务,相关出口退税文件与《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要求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规定理解层面的差异),在公司内-外-内业务中,交易协议文件、报关材料等相关资料海关和外汇部门的审核均表明,公司相关出口交易业务真实发生,符合出口退税的条件,尽管存在发 票开具不规范等情况,但应不影响对公司出口退税的实质认定。经与税务局多次沟通和讨论,由于相关文件不规范,税务局没有同意公司提出的将发票进行整改的建议,公司根据税务局的要求和指示对前述所涉约4,442万元税款,在2023年5月当期通过增值税留抵抵欠税款方式进行缴纳,未予罚款及征收滞纳金。该事项涉及税款是否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公司未查到相关所得税法明确规定。2024年4月11日经请示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得到口头回应认为该笔税款 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该事项影响公司净利润4,442万。 2、消费电子市场需求疲软,导致公司收入下降,市场竞争加剧带来的价格竞争压力,使公司消费电子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下滑明显,产品毛利润率下降,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3、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下降导致公司存货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部分下游客户回款 较慢导致公司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 4、围绕主业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投入,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占比同比增加造成净利润减少。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项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六、公司负责人高裕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小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小波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号: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1394号),经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7,933,433.87元,2023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5,034,377.10元,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8,036,908.44元。 考虑到公司经营情况、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6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3 第四节公司治理56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73 第六节重要事项81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15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12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25 第十节财务报告125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负责人高裕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小波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小波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清越科技、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 指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昆山和高 指 昆山和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高裕弟 维信诺显示 指 昆山维信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高新创投 指 昆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信冠国际 指 信冠国际有限公司(FAITHCROWNINTERNATIONALLIMITED) 冠京控股 指 冠京控股有限公司(CROWNCAPITALHOLDINGSLIMITED) 亿都国际 指 亿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YEEBO(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香港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259.HK 合志共创 指 昆山合志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合志升扬 指 昆山合志升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合志启扬 指 昆山合志启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九江清越 指 九江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6月由九 江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更名而来 梦显电子 指 昆山梦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显示研究院 指 昆山工研院半导体显示研究院有限公司 义乌清越 指 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义乌研究院 指 义乌清越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枣庄睿诺 指 枣庄睿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8月由枣 庄维信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更名而来 睿诺光电 指 枣庄睿诺光电信息有限公司 云英谷科技 指 深圳云英谷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 指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20年12月由昆山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 分公司更名而来 维信诺 指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387.SZ,2018年6月由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黑牛食品)更 名而来 北科技 指 北京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报告期、本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末 指 2023年12月31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OLED 指 有机发光二极管(OrganicLight-EmittingDiode)的英文简称 PMOLED 指 无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PassiveMatrixOrganicLight-EmittingDiode)的英文简称,又被称为被动驱动式OLED、无源驱动 OLED AMOLED 指 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ActiveMatrixOrganicLight-EmittingDiode)的英文简称,又被称为主动驱动式AMOLED、有源驱动 OLED 硅基OLED 指 OLED微显示器,又称MicroOLED,是以单晶硅作为驱动背板而制作的集成式驱动背板OLED显示器件 LCD 指 液晶显示器(LiquidCrystalDisplay)的英 文简称 TFT 指 薄膜晶体管(ThinFilmTransistor)的英文 简称 LED 指 发光二极管(LightEmittingDiode)的英文 简称 IC 指 集成电路(IntegratedCircuit)的英文简称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清越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 SuzhouQingYueOptoelectronics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QINGYUE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高裕弟 公司注册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不适用 公司办公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15300 公司网址 http://www.qingyue-tech.com/ 电子信箱 IR@qingyue-tech.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小波 毕晨亮 联系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 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 电话 0512-57268883 0512-57268883 传真 0512-57260000 0512-57260000 电子信箱 IR@qingyue-tech.com IR@qingyue-tech.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http://www.c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