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能股份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后12个月内。 截至2026年2月1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5,278,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8%,最高成交价为4.4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7元/股,支付总金额382,058,234.98元(不含交易费用)。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于2026年3月3日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由2,395,279,084股减少至2,300,000,085股。 2、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普星聚能股份公司光伏电站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自有资金向普星聚能股份公司及其全资孙公司杭州普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收购17座光伏电站和运维系统的资产组,本次资产转让不含税价格为人民币18,100万元,增值税税率13%,税额人民币2,353万元,价税合计人民币20,453万元。 3、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顺发德能49%股权、普星京兴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1,334万元向普星能 (香港)有限公司、浙江普星蓝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分别收购其持有顺发德能19%股权、30%股权;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4,686万元向普星兴(香港)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普星京兴100%股权。交易完成后,顺发德能、普星京兴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收购顺发德能49%股权及普星京兴100%股权事项仍需经普星能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利润表 元。法定代表人:陈利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红民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董事会2026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