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年度报告 【2026年3月】 2025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利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红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红民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对策”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300,000,08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8第五节重要事项...........................................................61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7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84第八节财务报告...........................................................85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是否 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和物业服务。 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经营模式:将风能、太阳能转换为绿电,以天然气为燃料生产电力后销售;主要产品:电力。公司目前主要运营天然气电厂、集中式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主要分布在浙江。 综合智慧能源服务经营模式:提供综合智慧能源服务获取收益;主要产品:需求响应服务、分布式能源服务。项目主要分布在广东、浙江。 物业服务经营模式:房产销售,并自持部分物业运营,以及提供物业服务。公司目前项目主要分布在浙江杭州。 (二)公司主营业务所在市场分析 1、清洁能源电力市场分析 长三角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同时是我国重要的电力负荷中心。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的指导下,华东能源监管局、国家电网公司华东分部和各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发电企业协同推进长三角电力市场建设,构建“电力互济、错峰互补、容量互备、供需互动”的省市间电力互济市场化机制。 浙江省属于资源小省,用能大省,三分之一的用电量需要依靠省外输入。在“双碳”目标背景下,浙江省持续增强电力供给能力,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以风光为代表的新能源正逐渐成为能源转型的主力军。2025年,全省新增电力装机3000万千瓦,其中可再生能源装机2000万千瓦。截至2025年底,浙江省内电源装机达到1.77亿千瓦,其中清洁电源装机首次突破1亿千瓦,达到1.0054亿千瓦,占省内电源装机比重56.8%;风光总装机约0.71亿千瓦,“十四五”期间实现两个翻番,光伏装机已超越煤电,成为浙江第一大电源。 (1)风电 风电布局上,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加快推进存量风电项目的升级改造,重点开展单机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机组技改升级,促进风电产业提质增效和循环发展。同时,公司积极开展全国范围内优质风电资源的收并购工作,加快扩大风电装机规模。政策方面,浙江省地形以低山丘陵为主,海上风电资源丰富,而陆上风电资源相对匮乏。2025年4月,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5年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计划项目表》,共有19个海上风电项目列入项目清单,规模共计约7.9GW。2025年,浙江新增风电并网容量21.3万千瓦,同比下降67.23%。截至2025年底,浙江省累计风电装机容量670.3万千瓦,同比增长3.28%。2025年规模以上风电累计发电156.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1%,浙江省风电发电平均利用率为99.5%。 (2)光伏 光伏布局上,公司始终坚持“新建+并购”并举、“集中式+分布式”并举,围绕重点区域积极探索“光伏+”项目,探索通过“茶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创新模式,将光伏发电与农业、渔业等产业深度融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2025年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浙江省推动碳排放双控工作若干举措的通知》,提出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推进“光伏+”行动。2025年7月,浙江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对一般工商业光伏电站项目年自发自用比例不做要求,大型工商业光伏电站项目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2025年11月,《浙江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标志着新能源进入市场化竞争新阶段。产业方面,浙江省光伏产业不断完善升级,已构建以嘉兴和金华为核心引领,杭州、宁波、湖州、衢州等地协同发展的智能光伏产业集群,形成国内领先的产业优势。浙江省太阳能资源属Ⅲ类地区,根据自身独特的资源和环境,适宜多场景分布式开发。省内全面贯彻“宜建尽建”原则,推动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各类“光伏+”复合项目,鼓励有条件地区利用既有电网设施按多能互补方式,有序建设多类型光伏电站,配套建设独立储能电站,以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2025年,浙江新增光伏发电并网容量1701.9万千瓦,同比增长24.14%,其中新增集中式光伏311.4万千瓦,分布式光伏1390.5万千瓦。截至2025年底,浙江累计光伏装机容量6429.4万千瓦,同比增长36%,其中集中式光伏累计装机容量1145.3万千瓦,分布式光伏装机累计容量5284.1万千瓦,同比分别增长37.34%和35.71%。2025年规模以上光伏累计发电209.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浙江省光伏发电平均利用率为100%。 (3)天然气发电 天然气布局方面,公司将天然气发电作为业务发展的重要抓手,凭借沿海区域优势积极扩张天然气发电装机规模,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一方面,提升在运机组运营效率,通过技改等手段实现存量项目提质增效;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在建项目加速落地。 浙江省作为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大省,主要经济产业发达,电力需求旺盛,是电力“缺口”最大的省份之一,尤其在夏、冬季负荷高峰期间,电力供需矛盾突出。随着风、光为代表的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其波动性、间歇性问题日益凸显,亟需灵活性电源平衡电网波动、保障电力稳定供应。天然气发电机组具备建设周期短、启停调峰灵活、爬坡速率快、调峰调压应用范围广、碳排放水平低等特性,在沿海负荷中心区域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价值。政策层面,浙江省在提升天然气供应能力和发挥燃气机组调峰方面持续发力,2025年3月,浙江能源监管办、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浙江省天然气发电机组容量电价考核机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省内燃气机组容量电价考核机制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发挥天然气发电机保供作用,促进燃气机组提升顶峰能力。 2、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市场分析 (1)新型储能 随着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装机不断提升,电力供需匹配性问题日益突出,储能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器迎来快速发展。储能布局上,公司加速推动现有网侧储能项目投运,积极拓展外部优质电网侧储能资源,探索多元化商业模式,提升市场竞争力。 政策层面,浙江省积极推动新型储能的高质量发展。对于电网侧储能,现阶段可以通过接受统调获取相应服务收益,未来将随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运行逐步进入现货市场参与电能量套利,并凭借服务于电力系统安全运行而获取容量电价收入,收益模式预计将优化为“现货电能量套利+辅助服务+容量电价”。2025年3月,浙江省能源局印发《2025年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计划》,明确2025年全省新型储能建设目标为新增并网140万千瓦,48个项目可于上半年开工列入2025年 建 设 计 划 , 计 划 建 设 总 规 模1.93GW/3.79GWh;7个 电 网 侧 储 能 项 目 纳 入 储 备 计 划 , 储 备 项 目 规 模580MW/1480MWh。2025年7月,浙江省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计划动态调整的通知》提出,电网侧储能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不小于5万千瓦/10万千瓦时,按照“总量控制、退一补一”原则报送;不再对5MW及以上的用户侧储能项目进行省级年度计划管理,下放至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管理,简化备案流程。截至2025年底,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超5GW。 (2)综合智慧能源服务 作为推动能源结构优化与绿色低碳转型的核心引擎,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在双碳“目标”引领和新型电力系统加速建设的背景下,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技术创新日趋活跃,应用场景逐渐丰富。长三角、珠三角作为全国经济发展水平领先区域,数字化水平高,政策响应快,在智慧能源供应市场方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业务布局上,公司紧跟国家能源战略,在浙江、广东等经济活跃省份深度布局,依托项目经验,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数智化技术提供定制化综合能源服务,帮助企业降本增效。 行业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用户侧新增装机5.3GW,同比增长96.5%,是新型储能领域增长最快的应用场景,其中江苏项目数量和装机规模领跑全国,广东、河南、浙江、四川等地用户侧储能市场表现活跃。珠三角是改革开放的前沿,经济较活跃,企业规模相对较大、较稳定,在高耗能企业用电平衡的政策调节能力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