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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通信:长江通信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4-28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长江通信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邱祥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梅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文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母公司净利润190,127,618.87元,按 公 司 会 计 政 策 以 此 为 基 数 分 别 提 取10%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和10%的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共 计38,025,523.78元。 公司2025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19,171,549.55元,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元(含税)向公司全体股东分配红利36,257,334.52元。公司剩余累积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存在对未来发展战略、持续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 对于经营发展中面临的经营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具体情况请参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1第五节重要事项.............................................................46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3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79第八节财务报告.............................................................80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公司股票简况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二)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0.60%,主要系本期加大营销力度及加快项目建设及交付进度取得一定成效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4,850万元,主要系本期处置参股公司股权产生投资收益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减少2,513万元,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288万元,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信息技术服务业,深耕以公安和消防为代表的智慧应急行业,先后服务应急行业客户超千家,是国内应急通信与指挥领域覆盖地域范围最广的信息技术服务厂商之一。在立足智慧应急市场的同时,公司凭借对应急通信与指挥业务的深刻理解,积极开拓城市运营、交通、能源、国动等智慧城市相关行业市场,以满足市场多元化、定制化、差异化的需求。 公司以融合通信、大数据、人工智能与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构筑了应急通信、数据治理与分析、人工智能支撑和指挥中枢四大数字化能力底座,广泛面向公安、消防、应急管理、卫星网络建设运营、城市运营管理、交通运输、能源与园区运营管理等政府部门及企业客户,通过直销招投标和集成商的双渠道销售模式,提供软硬件产品与解决方案、系统集成、运维与技术服务。 公司自主研发的主要产品包括:排队调度机、消防应急指挥终端、一体化信关站等智能硬件产品,以及智慧应急通信与指挥、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低轨卫星通信系统运行控制软件等应用软件平台,为客户提供涵盖感知预警、接报受理、指挥调度、辅助决策、分析研判等全业务过程的解决方案。 公司主要产品类型分为行业应用软件平台和智能硬件两大类: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智慧应急行业政策及发展现状 公共安全产业成为新兴战略产业,城市安全与应急管理业务发展前景广阔。近年来,国家对公共安全的重视、社会生产对安全产业的需求、各行业各领域发展安全产业的积极性均达到前所未有的局面,公共安全产业已经成为国家重点支持的新兴战略产业,城市安全与应急管理业务发展前景广阔。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十五五”时期必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发展原则,实现“国家安全屏障更加巩固”的发展主要目标,“加快人工智能创新等数智技术创新”,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加强人工智能同社会治理相结合,抢占人工智能产业应用制高点,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加强应急指挥、安全生产。202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明确将AI应用于公共安全治理,推动构建多元一体的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强化社会治安管理、监测预警等能力,为AI赋能公安提供了国家级“路线图”。为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国家通过应急管理部,强化应急工作的综合管理、全过程管理和力量资源的优化管理,初步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近年来,公安部围绕提升信息化、数字化水平,对于警务智能化,持续推动智慧警务、数字警务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安部《关于智慧公安建设警跃计划》,聚焦“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加快形成和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的目标,全面深化智慧公安建设,整体提升警务效能,为奋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科技支撑保障。公安部积极推进“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建设、国务院办公厅推动12345政务热线与公安110对接要求直接拉动情指行一体化、数据汇聚等建设需求。2026年,应急管理部、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快应急管理装备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加快国家区域应急救援中心装备建设,提升区域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应急指挥部装备配备,提升调度指挥、会商研判、业务保障等能力。以低轨巨型卫星星座为空间基站,实现地球站间通信连接服务的卫星互联网系统,可补齐地面网络盲区,关乎国家轨道频谱战略资源与空天主权安全。近年来,中国卫星互联网产业在政策、技术和需求等多重利好的推动下迎来了跃迁式发展。 当前,智慧应急行业正从“规划蓝图”向“实战能力”快速转化,呈现出场景驱动、数据赋能和基层覆盖三大特征。一是从单点防控向系统治理转变,通过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监测”机制打破部门壁垒;二是从“事后管”向“前期防”转变,利用数字孪生技术构建“监测-预警-处置-评估”闭环;三是推动基层应急从被动等待向主动作为转变,通过轻量化、可复制的数据应用方 案直达一线,提升一线先期处置能力。未来,智慧应急行业将聚焦“融合创新、数字化、人工智能、创新主体、安全范式”等趋势,构建一体化治理体系。 2、智慧城市行业政策及发展现状 智慧城市行业是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为核心,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及数字孪生等技术手段,对城市治理、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及居民生活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综合性产业。作为现代城市治理与数字化转型深度融合的核心载体,智慧城市正处于从“系统建设”向“全域重塑”跨越的关键时期,国家正通过密集的顶层设计,推动其成为提升治理能力、增进民生福祉、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数字引擎”,深刻重塑着城市的发展形态与运行逻辑。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明确了智慧城市作为我国城镇化发展和实现城市可持续化发展方案的战略地位,以及“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任务,刺激了各地对智慧城市的建设需求,对促进智慧城市和相关行业的发展具有极大的积极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智慧城市包括智慧城运、智慧交通、智慧国动等。2025年,国家发改委出台《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全域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指出构建城市智慧高效治理体系。深化“一网统管”建设,构建城市运行体征指标体系,建立数据赋能、分级协作、闭环落实的智慧高效治理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建设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公共安全、生产安全、自然灾害等城市风险的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提高风险早期识别预警能力。 当前,智慧城市行业发展动能正经历深刻转变,核心动能从“资源投入”转向“人工智能与数据要素双轮驱动”,运行模式从“部门协同”升级为“整体化重塑”,价值导向从“效率优先”深化为“人文引领、普惠包容”。技术已从单纯的“工具”升级为城市治理的“核心参与者”和“规则塑造者”,生成式AI、智能体AI、边缘计算和数字孪生的融合,使城市第一次具备了“感知—分析—决策—执行”闭环自治的可能性。各地市政府均高度重视智慧城市及相关数字化项目建设,未来我国智慧城市市场呈现出体量大、规模大、细分领域多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