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990|公司简称:南京证券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未出席董事情况 三、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夏宏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婉丽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按公司2025年末的总股本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351,970,223.60元(含税)。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已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84,318,051.70元。公司2025年度中期和年度现金分红总额536,288,275.3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9.76%。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四)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其他□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7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40第五节重要事项.........................................................................................................66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6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84第八节财务报告.........................................................................................................94第九节证券公司信息披露.......................................................................................219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公司主要单项业务资质如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公司其他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的情况,主要包括以前年度经历的改制重组、增资扩股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南京市证券公司。1990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复〔1990〕356 号文”批准设立南京市证券公司。南京市证券公司于1990年11月23日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 经1996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银办函〔1996〕391号文及1998年12月中国证监会证监机字〔1998〕45号文核准,公司更名为“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0,470万元。1999年8月3日,公司取得了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2002年12月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2〕344号文核准,公司注册资本增至65,859.03万元,并完成对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所属7家证券营业部的重组。2002年12月25日,公司取得了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2006年9月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6〕218号文核准,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02,228.23万元。2006年12月15日,公司取得了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2008年8月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73号文核准,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77,105.195079万元。2008年11月23日,公司取得了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2011年9月江苏证监局苏证监机构字〔2011〕508号文核准,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87,905.195079万元。2011年10月11日,公司取得了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2012年9月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217号文核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公司名称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90,000万元。2012年9月29日,公司取得了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2015年9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股转系统函〔2015〕6423号文同意,公司股票于2015年10月30日起在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公司于挂牌同时发行573,999,503股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47,399.9503万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股转系统函〔2015〕6853号文,确认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2015年11月13日,取得了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经2018年5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股转系统函﹝2018﹞1774号文同意,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17日起终止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74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27,50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新股,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于2018年6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74,901.9503万元。2018年10月18日,公司取得了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以2018年末总股本2,749,019,503股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549,803,901股,公司注册资本增至3,298,823,404元。2019年8月14日,公司取得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03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非公开发行387,537,630股人民币普通股新股,公司注册资本增至3,686,361,034元。2020年12月4日,公司取得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2425号文同意,公司于2025年12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了713,266,761股人民币普通股新股,公司注册资本增至4,399,627,795元。2026年1月15日,公司取得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二)公司组织机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证券营业部的数量和分布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设有107家证券营业部,具体如下: (五)其他分支机构数量与分布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设有21家分公司,具体如下: 七、其他相关资料 八、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二)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并于2025年12月24日与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相关业务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可比期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结果均无重大影响。具体详见本报告第五节之“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三)母公司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 九、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并于2025年12月24日与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相关业务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对2025年各期已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2025年各期已披露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结果均无重大影响。 十一、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作为证券经营机构,持有交易性金融工具及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工具、其他债权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而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具体涉及金额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七、58、投资收益,6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十二、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