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78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四、公司负责人张凤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铭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为:按照每普通股人民币0.17(含税)向股东派发2025年度的股息。公司现有普通股6,694,621,015股,应付股息约为人民币金额为1,138,085,572.55元。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有关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高度重视风险管控,在完善制度、加强风险预警和落实管控措施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重大风险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四)可能面临的风险内容。公司将高度关注有关风险,采取积极的措施有效加以应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信息。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3第五节重要事项............................................................................................................................56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8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84第八节财务报告............................................................................................................................91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件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相关资料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二)主要财务指标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适用√不适用九、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一、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生产、销售电力热力产品、电力设备运行,发电设备检测、修理、脱硫石膏销售等,产品为电力和热力。业绩主要来源于火力发电及供热业务。公司是北京市能源投资主体,主营业务为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以电力生产为主的能源项目,公司电力业务以燃煤发电和供热为主,兼有风电、光伏、储能等新能源发电业务,同时涉及综合能源服务、煤矿等项目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控股燃煤发电公司21家,31家新能源公司、3家售电公司、2家综合能源公司,参股企业22家。 公司业务主要覆盖内蒙、山西、河北、宁夏、河南、湖北、甘肃等区域,以煤电为主导,构建“风、光、火、储、氢”一体化综合能源服务企业。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装机容量2466.7万千瓦,同比增长122.21万千瓦,其中:风电同比增长94.66万千瓦,光伏同比增长27.55万千瓦。火电装机容量2139万千瓦,集中式风电装机容量242.67万千瓦,集中式光伏装机容量74.05万千瓦,分布式新能源装机容量10.98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占比13.28%,同比提高5.28个百分点。 内蒙、山西、河北、湖北、宁夏等区域煤电装机规模平稳。公司新能源总装机突破327万千瓦,“光火打捆”“风光打捆”转入实质化运营,基地化、规模化效应持续强化,供热业务稳步增长,多能互补模式日益深化。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能源局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电联”)《2025-2026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发布数据,电力消费需求方面,2025年度全社会用电量规模首次突破10万亿千瓦时大关,达10.3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电力生产供应方面,2025年度全国规模以上971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其中火力发电量62945.5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64.8%,同比下滑1%;水力发电量13143.6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13.5%,同比增长2.8%;核能发电量4811.8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5%,同比增长7.7%;风力发电量10530.8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10.8%,同比增长9.7%;太阳能发电量5725.73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5.9%,同比增长24.4%。 截至2025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8.9亿千瓦,同比增长16.1%,其中火电15.39亿千瓦,同比增长6.3%;太阳能发电12.02亿千瓦,同比增长35.4%;风电6.4亿千瓦,同比增长22.9%;水电4.48亿千瓦,同比增长2.9%;核电6248万千瓦,同比增长2.7%。 2025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119小时,同比降低312小时。分类型看,水电3367小时,同比提高12小时。火电4147小时,同比降低232小时;其中,煤电4346小时,同比降低269小时;气电2187小时,同比降低190小时。核电7809小时,同比提高126小时。并网风电1979小时,同比降低148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1088小时,同比降低113小时。 2025年2月,《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发布,明确新能源发电价格全面市场化,电价由交易形成。2025年4月《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5〕394号)发布,明确2025年底前实现现货市场基本覆盖,为新能源出清提供价格基础。2025年7月,《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5〕669号)发布,明确量化责任权重,对地方消纳能力提出硬约束。2025年5月,《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发布,明确推行“绿电直连”,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2025年9月,《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192号)发布,首次明确新能源项目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要求提出输配电价优惠和系统服务费用差异化政策。2025年11月《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1360号)发布,从电力系统适配性出发,解决新能源在并网、调度、交易等环节的系统性约束,将相关政策整合上升为系统层面的顶层设计,重点从电力系统适配性出发,解决新能源在并网、调度、交易等环节的系统性约束,我国新能源发展将不再仅以装机规模为核心指标,而是以系统可承载能力与调控体系成熟度为衡量标准。截至目前,除西藏和京津唐地区外,全国各省区已基本实现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 2025年,中国煤炭市场总体呈现“供需相对宽松,价格中枢下移”的运行态势。供给侧: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原煤产量为48.3亿吨,同比增长1.2%,其中,晋陕蒙新四大主产区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81.76%;需求侧:除化工行业保持增长外,电力、钢铁、建材三大主力耗煤行业表现均偏弱,全国火力发电量自2016年以来首次出现负增长,电力行业煤炭消费量29.1亿吨,同比下降2.1%。价格方面:在政策调控下回归合理区间。2025年煤炭价格呈“先抑后扬”的V型震荡,全年均价较2024年明显下移。年中,煤炭行业针对“内卷”和超产问题的“反内卷”、“查超产”政策(如要求月度产量不得超过公告产能的10%)有效遏制了价格下跌,煤价维持在700-850元/吨的区间。 公司产能分布主要集中在内蒙、山西、河北、宁夏等地。 2025年,公司内蒙古地区17家企业装机容量1616.35万千瓦时,其中煤电1372万千瓦,新能源244.35万千瓦,同比增加82.51万千瓦。全年完成发电量633亿千瓦时(煤电597亿千瓦时,新能源35亿千瓦),同比减少29亿千瓦时,占公司全年发电量的66.5%。全年完成供热量5389万吉焦,同比增加308万吉焦,占公司全年供热量的56%。 山西地区4家企业装机容量339万千瓦,全年完成发电量117.1亿千瓦时(煤电114.42亿千瓦时,新能源2.69亿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