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于2024年12月完成对京能锡林郭勒能源有限公司的同一家族企业合并,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对财务报表同期数进行重述。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财务信息亦由相关负责人保证其真实性。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未详细列出具体数值,但提及公司进行了企业合并并调整了财务报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的具体内容未在摘要中展示,但要求对未列举项目及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进行原因说明。报告还披露了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但具体细节未在摘要中呈现。
股东信息部分列出了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为股,并注明不适用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及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的股东变动。
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未适用,无特别重要信息需提醒投资者关注。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显示,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均未经审计,编制单位为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且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但未适用。特此公告,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5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