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6-25 证券简称:三川智慧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天和永磁2024年度业绩补偿事项进展情况: 2022年6月,公司与交易对方陈久昌、周钢华、舒金澄签署《关于赣州天和永磁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以21,439.57万元人民币收购其合计持有的天和永磁67%的股权。交易对方承诺天和永磁(含合并报表的子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实现经审计后的实际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600万元、4,100万元和4,600万元,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不低于12,300万元。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如天和永磁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2年度实现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指标的90%,2022年度及2023年度累计实现实际净利润未达到两年累计承诺净利润的90%,2022年、2023年、2024年三年累计实现实际净利润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的100%,则应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因天和永磁2022年、2023年、2024年三年累计实现实际净利润-9,794.94万元,完成累计业绩承诺指标的-79.63%。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补偿计算办法及各年度累计补偿金额之和不超过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规定,2024年度业绩承诺方合计应向三川智慧支付业绩补偿款17,972.91万元。因部分业绩承诺方拒绝签署《业绩承诺补偿确认书》,公司遂就追索2024年度业绩补偿款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2025年10月17日,受案法院已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公司诉讼请求。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且履行期届满,公司已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