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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2026-04-24 财报 -
报告封面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明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军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单位:股 □是√否 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金额65,640.03元,占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0.02%,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前述诉讼涉及金额未达到披露标准。 2、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关于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10月1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了《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4-066)、《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4-063)等公告。 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813,683股,占公司总股本0.6093%,可交易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 3、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承诺事项,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