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报告重要内容提示中,公司确认适用非经常性损益相关披露要求,但未列举具体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未在报告中详细说明。
股东信息部分,报告未披露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也未涉及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及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的股东变动。
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报告未提及需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报告包含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6年3月31日)、合并利润表(2026年1—3月)和未经审计的合并现金流量表(2026年1—3月),单位为元,币种为人民币。报告未涉及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情况。
特此公告,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4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