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重要内容提示包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负责;财务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已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报告列出了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但未具体展示数据内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但未列举具体项目和金额。报告还分析了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股东信息部分,报告提供了普通股股东总数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为股。同时,报告说明未适用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和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的股东变化。
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报告未提及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重要信息。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报告列出了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3月31日)、合并利润表(2025年1—3月)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3月),编制单位为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报告说明本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净利润为0元。此外,报告未涉及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情况。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此公告。